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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严控大拆大建
平顶山新闻网
2024-09-18 18:22:37

平报融媒记者 程颖

9月1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城市更新是通过整治提升、改建完善和拆除重建等方式,根据城市规划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城市空间形态与功能,达到城市空间重塑、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修复、经济结构优化、安全隐患消除的目标。市中心城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工作,适用本《办法》。

城市更新的类型主要包括: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产业聚能增效类、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类、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类、城市安全韧性提升类、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类、智慧赋能管理类等。我市将以规划引领城市更新,坚持更新保护与有序建设两手齐抓,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鼓励统筹区域内多种类型项目,加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房屋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实施联动更新。

《办法》指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编辑:程照华

校对:沙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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