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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停车管理迎来新变化!主、次干道分开管理,公安机关负责违停处罚
顶端洛阳
2024-08-29 17:56:41

8月29日,顶端新闻记者在《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9月1日起,洛阳市停车管理将实行新规。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道路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

停车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重要体现。聚焦解决“停车难”“停车乱”,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共享,同时结合洛阳市旅游城市特点,对重大节日、夜间停车等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根据《条例》,洛阳对违停处罚执法主体进行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干道违法停放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次干道以及其他城市道路等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条例》规定,违法停放行为的处罚单位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处罚将同步上传线上系统。

此外,《条例》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潮汐化特点,明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划定临时停靠区域,设置学生出入隔离安全通道,安排专人维护秩序”,确保接送学生有序、安全。明确“在客运站点、公共交通枢纽、商业聚集区、公共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城市道路范围内”可以设置临停快走区域,满足群众短时停车需求。针对目前小区周边停车位不足、停车难等问题,规定“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特殊时期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符合安全管理和通行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限定时段允许停车。”

洛阳作为旅游城市,每逢节假日外地来洛游客较多,为给来洛游客停车提供便利,洛阳一直推行公共停车场接入“洛阳城市停车”平台,实现停车导航“一网统管”。《条例》要求“公共停车场应当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实时在线传输停车信息”,实现全市公共停车场信息统一管理、信息共享、实时更新、科学调度,从而为外地游客提供更好的停车引导、无感支付等服务。

会上,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施行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柔性执法,对违法停放车辆会先发送提醒短信,督促违停车辆驾驶员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车辆不予处罚。同时,放宽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夜间违停标准。在夜间、特殊时期等限定时段内,停放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内的车辆,不认定为违法停放。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停行为坚持有错必罚。规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同时,将采取清障、拖移的方式及时清理车辆违法占道影响交通及市容的长期违停车辆。

下一步,将开通有奖举报渠道,拓宽群众参与治理违停的共治局面,形成科学系统、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新模式。

(李昕妤 韩露)

来源: 顶端新闻
编辑: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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