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平原示范区”官方公众号
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粽子、茶叶、酒类等商品过度包装、“天价”粽子等现象,现对全区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粽子、茶叶、酒类经营主体应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自觉维护价格竞争秩序。各相关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粽子、茶叶、酒类等重点节日商品时,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公示价格信息;规范商品促销行为,严禁实施虚假宣传,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销售盒装粽子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粽子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粽子时, 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根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规定,粽子包装不应超过三层;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粽子,包装成本占比应控制在15%以内;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四、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粽子,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酒店、餐厅等经营主体加工制作、销售盒装粽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粽子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我局将严查所谓高端化、定制化端午节日礼品以及添加“高档食材”的礼品粽子,依法查处其隐蔽性过度包装行为。
五、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食品生产经营者需严格执行原料采购查验、加工制作规范,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原料或非法添加物。预包装食品标签需真实标注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禁止虚假宣传。网络餐饮需确保配送环节食品安全,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
即日起,我局将开展端午节商品过度包装、价格行为、食品安全等方面执法行动,严肃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可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过度包装问题,请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平原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2025年5月29日
END
供稿:平原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编辑:李 瞳
责编:王 萌
审核:王亚利
注: 如发现错误请留言更改,如转载请注明来源。
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微信扫描下方葵花码进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