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法理情,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以“调”止争,通过靠前指导调解、全过程调解、“再调一次”调解等方式,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把调解作为“最解忧”的“最优解”。
靠前指导,矛盾就地化解
“赵、白两家签字了。要不是法官指导,说不定还要闹到什么时候……这下可以安心夏收了,谢谢!”近日一大早,河堤法庭辖区白楼乡白楼村的村支书便给河堤法庭负责人袁玉洁打来电话,声音中难掩喜悦之情。
赵某和白某本是前后院的邻居,两家祖辈交情还比较深厚。不久前,赵某翻建房屋,白某还主动将空置老宅打扫出一间供赵某母亲暂住。不料,赵某施工时却将门楼屋檐压在了白某家后房檐上,西侧围墙也圈占了白某家的宅基地。
“借住之情”就此演变为“越界之怨”。双方剑拔弩张,各自数落对方的不是,谁也不肯让步,村委会多次调解均告失败。
袁玉洁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带人赶到现场,适逢赵某和白某正吵得不可开交。面对僵局,袁玉洁没有急着搬出法条,而是指导村干部先把二人分开,开始“背靠背”谈话,让双方先敞开心扉,讲出心里话。
慢慢地,双方情绪开始稳定。袁玉洁趁热打铁,梳理出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发展过程、利弊得失。最终,经过一下午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赵某整改越界的建筑,并为白某家日后翻建房屋提供方便。
第二天一早,赵某、白某分别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村支书如释重负。“农村纠纷像老树盘根,错综复杂,不能硬砍。”这是袁玉洁处理农村纠纷的心得体会。
河堤法庭在辖区内成立了12个指导调解工作站,由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员培训,协调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和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及时发现矛盾,就地化解纠纷。2024年至今,河堤法庭已组织开展6场调解员培训,线上线下指导调解农村土地纠纷60余件。
全过程调解,结案件安民心
“走,咱们去一趟平岗镇,看一下被告的房子。”2025年春节前夕,河堤法庭法官李广福一行前往被告祖某家勘验现场。临近年关,人们沉浸在春节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可刘某和祖某却深陷农村建房官司。怎样让两家过个好年,这件事一直压在李广福的心头。
2022年12月,祖某家翻盖房屋,请来了刘某的施工队,刘某完成施工后要求祖某支付剩余的工钱,祖某却认为刘某未完成全部施工,以刘某主张的施工面积与实际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刘某遂将祖某诉至法院。
开庭时,二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要想做好调解工作,首先得找准突破口。”李广福反复琢磨,决定从勘验现场和鉴定着手,制定了一个科学、细致的调解方案。
小年那天,李广福带领法庭干警来到现场。由于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单价,只要测量出施工面积,就能够计算出总价款,但双方又对施工范围和建筑质量产生了新争议。
眼见争议无法当场解决,回到院里,李广福又联系了技术部门询问能否对双方争议的部分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部门反馈鉴定费用大概在3万元到4万元之间。
技术部门的答复让双方开始动摇。李广福迅速抓住战机,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得失,讲明可能承担的最终费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刘某同意按未完成的工程量扣减相应部分工程款,祖某不再主张质量问题并当场支付了剩余的钱款。
农村的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如不能妥善处理,很容易留下矛盾隐患。河堤法庭将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法理情结合,目的就是要既结案件又安民心。
2025年1月至5月,河堤法庭调解率达45.5%。同时,河堤法庭建立了调解案件台账,设定节点提醒,由法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从源头降低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的数量。
“再调一次”不放弃,有信心更有耐心
“他家的狗把俺孩子咬伤了,这么长时间连医药费都没拿,太气人了。我不同意调解,我要求判决。”河堤法庭特邀调解员王毅刚询问李某是否有调解意向,就被挂断了电话。
2月底的一天傍晚,李某夫妇带着孩子外出就餐。在路过王某家时,孩子被拴在门口的大型犬咬伤。因赔偿问题,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情清晰,焦点在于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王毅决定先听听双方的意见:李某怨王某处事态度差,王某嫌李某索要费用高;王某有意向调解,但李某却异常抵触。
但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王毅,这个案子还有“再调一次”的可能。她从李某的话中听出,对李某来说赔偿款是次要的,是王某不闻不问的态度让李某坚持要打这个官司。如果能平复李某的情绪,这件案子并不难调成,这样一来就可以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
在后续的沟通中,又出现了更棘手的问题,王某白天在工地干活,抽不出时间参与调解。
“群众有困难,我们就要想办法。”考虑到王某白天事务多,王毅开启了“夜间调解”模式和“背靠背”调解法。王毅通过电话和微信一面安抚李某的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一面向王某解释法律规定,核算好赔偿金额。
4月18日晚上9点,李某终于收到了王某转账的4000元。
调解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不断沟通、平衡的过程,“多见几次当事人、多发几个信息、多打几次电话,即使最后调解不成,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也会有一个合理的预期。”王毅对调解既有信心更有耐心。
“调解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既要善于倾听,又要能够共情、换位思考,更要具备过硬的法律素养,合法合理合情化解纠纷。”睢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法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