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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年上海弄堂凶杀案,真凶差点逃脱,幸亏江南神探发现半枚指纹
半盏清茶
2024-10-28 00:57:49
很多时候,
大家看到的都是偏见。
真相,
往往是沉默的。
如果没有真知灼见,
它会永远被尘嚣覆盖······

1961年4月8日下午5时40分,上海普陀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林家港派出所报称:中山北路某弄7号发生一起凶杀案。接报后,普陀分局汤、彭两位局长及刑警队李队长带领九名侦察员会同市局法医等技侦人员,火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
这起凶杀案的现场位于林家港派出所对面弄堂内一间瓦房的后楼,弄堂的宽度仅有2.98米,周围都有居民住房相连接,瓦房的前楼上下半间是死者侄孙马根诚的住家,前楼后楼间仅有一席之隔,高度为2.37米。
死者名叫马杰山,男性,70岁,江苏海门人。16岁来上海谋生,以捉鱼贩虾为业,30岁左右在上海大户人家帮佣,干了近40年,58年因年龄大了停歇在家,平时收些旧货,日子勉强过得去。
马杰山有一个儿子,叫马建东,父子两人平时就住在楼上楼下半间房子里,马建东在上海一家工厂做临时工,每星期六回家一次。平常,家里只有马杰山一个人,在弄堂里,他为人一般,但跟周围邻居没什么矛盾,生活上也没有什么恶习。
案发现场是马建东发现的,也是他到派出所报的案。
据马建东报案陈述:4月8日傍晚5点半左右,他从吴淞放工回家,见家门禁闭,叫门无人答应,便从前门马根诚家楼上翻进自家二楼。进屋之后,看见父亲躺在地板上,他用手摸了摸父亲的脚,凉得吓人,这才意识到父亲死了。
当时,他吓坏了,慌乱中跑下楼大喊,有邻居过来后,他又跑上楼去,抱着父亲的尸体痛哭。就在抱尸痛哭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右手有些潮湿,抬头一看,只见父亲的脖子上插着一把刀,他连忙用右手取下那把刀,放在了一边。之后,他查看了家里的情况,除了一双藏有金饰的布鞋不见了,没有丢失其他东西,再后来,他就下楼报了案。
普陀警方赶到后,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死者仰卧在楼板的东北角,颈部出血流在地板上,四周没有喷溅血迹,尸体旁边,有一把切菜刀,刀柄上留有血指纹一枚。经法医现场检验,死者是颈部受扼,窒息后被人持刀切断动脉而死亡,除此之外,身上再无其他伤痕。
现场初步勘察完毕,李队长对马建东进行了初步询问。
李队长:“尸体旁边的那把切菜刀,你认得吗?”
马建东:“刀是我家的,平时就放在楼下。”
李队长:“现场你动过没有?”
马建东:“我就抱着父亲的尸体哭了,刀是我取下来的,当时父亲的嘴里还塞着一块旧绣花布,我给取出来的,放哪里了,让我想想。”
马建东先是慌乱地四周找寻,接着低头看着地面一动不动,最后像是忽然想起来了,连忙从自己的衣兜里取出了他所说的那块旧绣花布。

李队长问完这两个问题,看了看马建东,没有再继续问下去,这时候,他最关心的是切菜刀上的那枚血指纹。
经过技术鉴定,市局技术科很快得出结论:菜刀木柄上的血指纹,是马建东左手拇指所留。与此同时,市局技术科还给出了一个实验性结论:这种血指纹的形成,一般情况下,手上必须沾有大量湿血,否则无法形成。
李队长拿到这个结论,首先想到的就是死者被害的准确时间,因为这事关马建东是否有弑父嫌疑。
根据现场勘察,尸体检验以及弄堂邻居的反映,关于死者被害的准确时间,侦察员有一个初步判断:死者在4月4日下午4点左右曾出门买米买菜,准备在家烧饭。当天傍晚6点左右,死者曾到对门邻居家串了5、6分钟的门,之后,死者就再没出过门,从4月5日起,他家的门一直是紧闭的,直到案发。据此,侦察员认为,死者很可能是在4月4日下午7点以后被害的。
如果这个判断无误的话,那么从死者被害到马建东报案,这中间隔了整整四天时间,依据市局技术科的实验性结论,四天之后,菜刀木柄上根本无法形成已提取的血指纹,这就意味着马建东撒了谎,他不是4月8日发现的案发现场,而是4月4日就在凶案现场。
弑父?
这可能吗?
马建东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由于这个结论太过震撼,李队长显得很谨慎。
然而,当他依据市局技术科给出的实验性结论,谨慎地提出这种可能的时候,李队长明显感到有一股带有感性色彩同时又无法否定的力量,在推动着案情分析。
当时,他无法准确地描述这股让他感到不安的力量。
事后,他才明白,这股力量就是多数人的偏见,其来势非常凶猛,如不能有效瓦解,它会带来大多数人永远无法意识到的灾难性后果。
当时,受到市局技术科实验性结论的影响,不止一组侦察员认为马建东有杀害亲父的重大嫌疑。
围绕被害人具体情况展开调查分析的侦察员认为,死者平时在弄堂里为人一般,与所有人都没有过于密切的往来,历史上既没有仇人,现实里与邻里也没有矛盾,所以外人谋杀或者仇杀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死者已经70岁,且生活并不富裕,从无桃色纠葛,因此也不可能因奸情被杀。
死者被害后,室内衣箱未发现翻动,家中只丢失了少量财物,而且还有被死者藏起来的可能,因此偷窃或者抢劫杀人的可能性也不大。
从现场看,弄堂里居家密集,特别是前半间是其侄孙马根诚的住家,楼上仅隔着半尺席子,这种情况,外人行凶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从尸体的穿着、姿态和位置等来看,死者与凶手应该非常熟悉。
总之,凶手是极熟悉情况的,而马建东无法合理地解释清楚那枚血指纹,因此他的嫌疑最大。
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勘察的侦察员,对马建东的怀疑更大。
他们认为马建东的几次陈述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他撒了不少谎,而且很拙劣。
马建东说,他第二次上楼之后,跪在尸体北边靠窗的位置,左手抱住尸体的背,右手拖住尸体的头,感到右手潮湿后,这才发现尸体的脖子上插着一把凶刀,于是他立即用右手取下凶刀,放在旁边。但据陪同马建东一同来到二楼的邻居目睹,马建东上楼后,是双手扑在死者身上,并没有左手抱头背,右手抱头的情况。
当时,如果他右手抱住死者头部,势必右手及衣袖上会沾上大量血迹,但是有邻居可以证明,马建东下楼后,未见他手上有血,而且马建东本人也承认:“当时我手上的血已经干了,手上也不见有多少血,所以下楼后一直没有洗手。”根据这一点,技术部门对马建东当时身着的衣服进行技术鉴定,也没有发现血迹。
另外,尸体颈部左侧,也就是马建东跪的方向右边席上沾有大量已经凝固的血迹,如加触动,必有擦痕,但是尸体现场照片证明席子上的血迹完整无缺。
综合这些情况,可以断定,马建东4月8日接触案发现场时,双手并未沾有潮湿血迹,更重要的是,这时候刀柄上如果有血的话,也早已凝固,在这种条件下,不可能形成血指纹。更让人怀疑的是,马建东是左撇子,惯用左手干活,但他却说在现场用右手取下了插在死者脖子上的凶刀,而那枚血指纹恰恰是他左手留下的,这说明他不止一次接触了刀柄,一次是4月8日佯装发现案发现场,他故意用的右手,另一次则是在4月4日,他左手持刀,杀死了亲父。

对马建东本人展开深入调查的侦察员,同样提供了大量将怀疑的矛头指向马建东的“证据”。
马建东,现年39岁,初小文化,解放前来到上海,跟着父亲一起摸鱼贩虾,农忙时回乡种田,解放前五年曾与人合买过一辆三轮车,一道拉货,但只干了三年就出让他人,后来在上海租了一亩多地,混日子。
1956年,马建东参加长江农业社,1957年曾当社务委员,但是他生性懒散,入社后很少参加劳动,1959年土地被征用后就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平时东游西逛,以做临时工为生,经常与一帮三轮车夫聚众赌博。
据邻居反映,马建东平时脾气很坏,与父亲关系紧张,多少年来从未听见他喊马杰山一声“爷”。
更加蹊跷,值得怀疑的是,马建东在案发前后出现了一系列反常的举动。
他打零工的地点在吴淞,平时每星期六回来一次。但案发前几天,他却不正常地回来过几次。4月1日下午他回来一次,第二天早上返厂;仅隔了一天,4月3日下午,他又回来了,第二天也就是案发当天(4月4日)下午3点左右又有人看见他离家返厂了。
4月3日这一次返家,马建东人前人后说法不一。
当时,同厂工人龚某问马建东,“怎么又要回家?”
马建东对龚某说,“人家约好要还我钞票。”
而当另一位工人时某问他时,他又说要回去拿十几只鸡蛋送礼。
侦察员掌握这些情况后,又特意问了他一次,结果他对侦察员的说法又不一样,“我特地把钥匙送回家,因为仇兰芳说,4月6日要来拿箱子和鞋子。”
侦察员认为,马建东特意提及仇兰芳,是蓄意隐藏作案动机。
仇兰芳是死者马杰山的过房女儿,两人是过去在大户人家帮佣时认识的,关系甚好。仇兰芳平时有些黄金、衣服等积蓄,不愿让夫家知道,一直存放在马杰山家。
马建东知道后,一直在打仇兰芳这些财物的主意。
这一年3月15日,仇兰芳又将一双藏有金子的布鞋和一只箱子、一只拎包存放在马杰山家中,马建东知道后,软磨硬泡,最后把仇兰芳的东西锁进了家里的一个绿色木箱里,木箱的钥匙压在他的枕头下。
仇兰芳得知后,4月1日曾找到马建东,表示要取回东西。
但马建东撒谎说,“钥匙忘在了厂里,要过几天。”
仇兰芳走后,当天晚上,马建东与马杰山闹了不痛快。
4月2日,马杰山找到仇兰芳说,“你的东西不能再放在我家了,为了这事我俩一夜未睡,马建东明天回来,你明晚来。”
仇兰芳告诉侦察员,说这话的时候,马杰山显得很焦虑,好似害怕马建东发大脾气一样。4月4日下午,按照马杰山说的,她去他那里取回了藏有金子的一双布鞋。
仇兰芳说,“马建东看到东西,不肯收手的,放在他家的东西,要拿回来总是困难的。”
侦察员根据以上线索推断,4月3日,马建东回家实为阻止父亲,4月4日傍晚马建东避开邻居再一次回家,当他发现仇兰芳已经取回藏有金子的布鞋后,与父亲发生争执,后因没能吞没仇兰芳的财物,恼羞成怒,在争执中用菜刀杀死了父亲。

被多数人倾向性的意见包围着,李队长没有轻易妥协。
在案情分析会上,多数人的偏见与少数人的谨慎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李队长说,在马建东的报案陈述中,他曾提到发现父亲被害后,他翻箱查看,发现那只内藏有金饰的布鞋不见了,他的意思是东西被凶手拿走了,这说明,他根本不知道4月4日仇兰芳来他家拿走了布鞋,既然不知道,那他与父亲发生争执的理由就不存在,杀人动机更不存在。
有侦察员说,有一种可能无法排除,那就是他在这个问题上撒了谎,故意给我们设置陷阱。李队长,请注意,如果4月4日傍晚马建东杀害了父亲,这说明他知道4月4日下午仇兰芳会来他家取东西,如果是这样,他应该提前威胁过父亲不要把东西给仇兰芳,4月4日傍晚他又回来,就是为了查看他父亲照他的意思办没有,当发现仇兰芳已将东西拿走,他恼羞成怒,杀了父亲,这在逻辑上是说的通了。
侦察员的这一分析,李队长无法驳倒,但想到死者被害时间与案发时间,他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李队长问,死者是4月4日7点之后被害的,如果凶手是马建东,他会等到4月8日再报案吗?
有侦察员说,4月8日正好是星期六,是马建东回家的日子。他在4月8日报案,恰恰说明他在处心积虑地制造假象。
李队长说,这个马建东真的有这样冷酷缜密吗?我看他的口供,始终存在慌乱的情绪,不像一个完全冷血的人。这样的人,与父亲又无深仇大恨,即便是一时失控杀死了父亲,但是他有必要在掐死父亲之后,又下楼拿菜刀来砍脖子吗?他真的做的出来吗?
有侦察员说,据我们了解,马建东有深深的恐惧感。案发后第二天也就是4月10夜间,他睡在邻居王家,睡熟中他曾惊呼:“能否保留一条命?”次日凌晨3时许,他又一反常态地在里弄里兜来兜去,至5时才回到邻居王家,对王家姆妈又说:“能否保留一条命?”
除了恐惧,马建东还曾流露出令人起疑的冷漠。
常情状态下,父亲被害了,马建东应该悲愤交加,但他自始至终未向公安机关提起要替父报仇,相反多次提出要及早处理尸体。

马建东这些诡异、不寻常的举动,确实疑点重重,但据此就认定他是杀父的凶手,李队长总觉得尚缺乏有力的证据。
李队长记得老法师曾跟他说过,当一件事,从正面能驳倒反面,从反面能驳倒正面的时候,那么真相往往在别处。
想到这里,李队长又想到了那枚至关重要的血指纹。
从案情分析会激烈的争论中抽身出来后,李队长亲自去调查了一件事,那就是4月4日傍晚案发时,马建东到底在哪里?如果他能拿出有力的不在场证据,那就可以基本排除嫌疑。
让李队长感到焦躁的是,马建东声称4月4日傍晚他一个人在宿舍喝闷酒,中途有工友进来过,但是谁记不清楚了。
按照马建东的说法,李队长走访了厂里很多工人,最后得到的却是模棱两可的结论,有一位工友说,4月4日七八点,他印象中好像看到马建东一个人在宿舍喝酒,但不能百分之百肯定,因为那天他东跑西跑,头有些晕。
案件侦办到此,虽然李队长觉得将马建东定为重大嫌疑人,还值得商榷,但大多数人认为马建东有重大嫌疑,主张将他拘留审查。
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李队长无法坚持下去,最后选择了向大多数人“妥协”。
然而,马建东在被拘留审查后,拒不交代自己杀死父亲,并整天大喊“冤枉”。
没有确凿的证据,嫌疑人又拒不认罪,案子因此不能最后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李队长也把握不定,情急之下,他想到了当时已经享有“江南神探”之誉的市局同事端木宏峪。

1961年,是个异常艰苦的年份。
饥饿几乎席卷了全中国。
这一年年初,因为多次审讯患有肺病的犯人,加之饥饿造成的营养不良,三十七岁的端木宏峪染上肺病,体重从180斤掉到120斤,后来实在撑不住,被送进了上海第二结核病医院。
当李队长找上门来时,端木宏峪正被困在病房里,整日与药片为伍。
得知李队长遇到了棘手的案子,端木宏峪邀请李队长去院子里散步。两人来到院子,在一处僻静的地方坐下后,很快,端木宏峪就进入了状态。
介绍完案情,李队长首先问了端木宏峪一个问题,怎么看待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血指纹?
端木宏峪说,根据你的介绍,我不认为马建东是一个城府极深,能够绕很深圈子的人。我们的很多看法,都是基于马建东有罪的假设,带着偏见推导出来的。大家之所以有这样的偏见,主要是因为马建东个人反常的举动以及那枚血指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铁的证据,嫌疑人不可能整天喊冤。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整天在喊冤,那就说明在那枚血指纹的下面,马建东的犯罪逻辑是说不通的。
李队长听了,有些困惑。
端木宏峪说,这个马建东给我的印象,反倒有一种异样的真实,父亲突然被杀,他实际处在一种慌乱恍惚的状态下,这时候,人很容易出现记忆偏差,甚至产生错觉,所以他的说法才会有那么多的漏洞。如果他的口供是刻意编排的,那他一定有智力,知道自己应该掩盖什么,实在没有必要自己朝枪口上撞,说那些矛盾的话。
李队长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案子是他做的,他没有意识到留下了那枚血指纹,所以案发后才会那样讲?
端木宏峪说,这种情况不能排斥。但与此同时,也有另一种可能,他没有撒谎,技术科得出的毕竟是实验性结论,没有人能百分之百的肯定,案发后四天刀柄上就不能留下血指纹。案子办多了,我们都知道,现实是个万花筒,我们的想象力是有限的,说不定,在一种极端的状态下,血指纹就形成了。还是那句话,它可能是证据,但目前来说,它还不是铁的证据。
李队长问,端木队长倾向于凶手另有其人?
端木宏峪说,弑父不是简单的杀人,从目前的案情来看,我认为马建东弑父的动机不足,在情感上,说不通。
李队长又问,那端木队长认为这起案子应该如何定性?
端木宏峪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问了一个问题,最近,林家港的治安情况怎么样?
李队长说,大案较少发生,但晚上小偷小摸时有发生。
听到这个情况,端木宏峪说,地区发生小偷小摸,说明治安情况并不稳定。有一点很重要,这起案子也发生在晚上,我看像是熟悉老头情况的人又或是邻居所为。不然,一个收旧货的老头,一眼就能看出来,外界的人没有理由杀死他。从尸检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这是一起盗窃杀人案,罪犯在作案的时候一定被老头听到或者看到了,慌乱之中先掐死了老头,完了害怕老头没死,又下楼找来菜刀,捅了老头的脖子。
李队长问,端木队长认为是有熟人进屋偷东西在先,被发现杀人在后?
端木宏峪说,现在我们还处在困难时期,你刚才也说了,林家港晚上小偷小摸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时候,家里的一斤米都能引来附近的贼。另外,穷得要命的时候,人的反应很容易过激。

端木宏峪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不管是多么狡诈的罪犯,犯罪本身就是暴露,所以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案子,无论什么时候,亲自进行现场勘察,是他参与案子必做的一件事。
每个侦察员,对现场的感觉是不同的。
端木宏峪有一项公认的天赋,现场感觉极佳,经常能在现场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蛛丝马迹。
所以案情讨论到这一步,即便医院不准许端木宏峪私自外出,他还是让李队长带他去了一趟现场。
到了现场,端木宏峪跟着李队长走进光线暗淡的屋子,李队长向端木宏峪介绍死者被杀时倒地的位置。
端木宏峪一边听,一边仔细地观察,然后说,从死者倒下的位置来看,死者一定是发现有人偷东西,要喊叫时被凶手卡住了脖子,之后死者应该被掐晕倒地了,但凶手没有罢手,又拿刀捅了死者脖子。
在端木宏峪看来,凶手捅死者脖子,应该是死者倒地,蹲下来捅的。
所以之后,他跟着蹲了下来。
高手之高,有时候就高在一个看似平常的举动上。
端木宏峪这一蹲不得了,他居然在一只破旧的柜子腿上发现了半枚灰指纹。
端木宏峪指着灰指纹对李队长说,你瞧瞧这是什么?
李队长蹲下来,凝神地看着。
端木宏峪说,指纹越低越矮越有价值。这个破旧柜子的脚部常规动作是接触不到的,试想,有谁会蹲下身故意地去摸柜脚呢?而且死者偏偏就倒在这个柜子边上。
李队长听了,兴奋地说,端木队长的意思,这半枚灰指纹是凶手留下的?
端木宏峪说,这半枚灰指纹比那枚留在刀柄上的血指纹重要得多。它应该是凶手捅刀后,无意间触碰到柜腿留下的。如果这半枚灰指纹也是马建东的,那他就是凶手。如果另有其人,那马建东就是无辜的。
李队长问,针对这半枚灰指纹,端木队长认为应该如何排查?
端木宏峪肯定地说,林家港一定有没有落网的惯偷,且这个惯偷就在周围有劣迹的邻居中间,这是我们排查的一个重点方向。另外,这个惯偷因被死者撞见意外杀人,不是谋杀,作案后,他在日常举止、精神面貌上,一定有异样,这是我们排查的另一个重点方向。搞这种排查,我们一向如鱼得水,而且这次排查的范围不算大,相信不久就会有好结果。

与端木宏峪预判的一样,这半枚灰指纹,不是马建东的,凶手另有其人。
此前对马建东带有偏见的侦察员们,得知这个结果,在随后的排查中更加的卖力。
正如端木宏峪所言,搞这种排查,侦察员们有如鱼得水之感,果然,没过几天,便排出了重大嫌疑对象汪家林。
汪家林,时年32岁,在上海某厂当临时工。解放初,汪家林因盗窃被收容教养,1957年回到上海后仍贼心不死,1960年5月被宣布监督改造。
据邻居们反映,案发后,汪家林一反常态。死者马杰山是汪家林的叔伯娘舅,马杰山被害收尸时,汪家林虽然来了,但在给死者穿衣时,有人发现他双手颤抖,不敢接近尸体。
汪家林平常力气很大,黄鱼车最重能踏一千斤,可是在死者出殡那天,汪家林踏不重的黄鱼车,却踏不动。
看样子,他心里有鬼。
平日里,汪家林非常吝啬,但案发后,有人却看到他到洪长兴、合庆园等高级饭店吃饭,并到大世界看了两场戏。周围的邻居都知道,过去,他从未去过大世界。
有人问他,哪来的钞票到处白相?
汪家林说他从小没过上好日脚,钞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想明白了,活着就要尽早享福,所以他把手表、自行车、呢大衣全都拿到旧货店卖掉了。
李队长根据这一情况,比对了汪家林的指纹,结果无论凹凸花纹的长短,形状,粗细,结构都与那半枚灰指纹高度吻合。
这一次,大家没有丝毫异议,随即将汪家林作为重大嫌疑犯收容审查。

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第一次审讯,汪家林就交代了自己杀害马杰山的全部犯罪过程——
汪家林家住在马杰山家斜对面。
4月4日傍晚7点钟,汪家林由厂返家,见叔伯娘舅马杰山家门虚掩,电灯开着,就趁机溜进他家楼下,见屋里没人,他便上了二楼,想偷米。
当汪家林揭开放在柜台旁的米缸时,用手朝里一摸,发现缸里几乎没有米,便放弃了。
正当汪家林盖米缸盖子时,马杰山忽然上楼,汪家林躲避不及,撞了个正着。
马杰山生气地问:“你来做爹?(你来做啥?)”
汪家林说:“我来戏(我来玩)。”
马杰山听了不依不饶地说:“楼上一个人没有,戏爹(玩啥),你是贼,来偷东西的!”
说完,马杰山就要大声喊“捉贼”。
汪家林是个被监督改造的人,马杰山如果喊出声,他就要被送去改造,想到米也没偷到,叔伯娘舅这么无情,他气不过,顿生杀人灭口的歹念。
马杰山没想到汪家林会猛扑上来,没来得及反应,他已被汪家林双手死死地卡住了脖子。
不一会儿,马杰山就躺倒在地,没了动静,汪家林怕他没死,又下楼取来切菜刀,朝叔伯娘舅的脖子上砍了一刀,血顿时流了一地。
汪家林满手是血,就随手拿了半张草纸,擦了手,又擦了擦刀柄。
干完这一切,汪家林还觉得不放心,又顺手在柜子下面找了一块绣花棉布塞进了马杰山的嘴里,那半枚灰指纹,就是这时候无意留下的。
下楼之后,汪家林不甘心,又到楼下碗橱内取出马杰山常放票证的小茶壶,想偷油票,但由于太害怕,没有偷成,就拉灯,关门,跑回了家。
杀了人,起初的几天,汪家林觉得自己的死期已经不远了,于是卖掉能卖的,想在吃枪子之前快活几天。
哪知道,几天过后,叔伯娘舅的儿子马建东成了杀父嫌疑犯,而且还被公安局抓了,汪家林起初不敢相信,但到外面一听,关于马建东这样那样的说法,他也不由自主地相信马建东就是凶手。
汪家林交代说,马建东这赤佬以前被人敲过脑袋,说话有时候颠三倒四的,我以为这个替死鬼他当定了,没想到最后还是露了馅。
端木宏峪说,黑的就是黑的,它变不成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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