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特发布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中,依法公告查找如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被执行人:巴昆昆,男,1988年6月18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41272619880618****
住 址:河南省郸城县石槽镇宋狄楼行政村巴楼村402
执行案号:(2025)豫1402执1387号
执行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70000元
若知悉有关信息,请及时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197037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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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曝光不是目的,自觉履行义务才是坦途,期待更多的被执行人从失信走向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