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对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联合表扬。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荣获“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南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晓丽,濮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朱俊科,荣获“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5月1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对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联合表扬。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荣获“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南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晓丽,濮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朱俊科,荣获“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