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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讯通达文化传媒
2024-10-15 11:35:43

10月15日,灵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灵石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灵石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王海燕就灵石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灵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海滨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灵石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1. 基本情况

(一)健全运行机制。灵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政府县长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中共灵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常委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县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县委依法治县办下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治监督、涉外法治五个协调小组,各协调小组负责研究本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

(二)强化制度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时修订并下发了《中共灵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灵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确保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行。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位谋划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领导职能,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全年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中共灵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对灵石县法治建设作出整体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法治灵石建设确立行动指南。二是持续压实第一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通过常态化集体学习研讨,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二)强化法治保障,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一是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业一证”等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印发《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实施方案》,通过编制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实施规范,统一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数量限制等要素,缩减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积极对接相关部门,针对重点事项合力攻坚,目前,企业开办、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等8项“一件事”已经顺利实行。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议题47项,出具法律意见17份。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落实落细,全县各乡镇(城区)、各部门全部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并备案。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前三季度共审查2件规范性文件,审查政策性文件9件。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全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讲堂+线下讲座”执法培训。动态调整案卷评查专家库成员,对全县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案件事实、执法程序等开展评查,发现问题50余个,并及时向各相关单位下达了监督建议书,通过评查堵塞了执法管理漏洞,促进执法能力提升。四是全面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城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增设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每周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针对免费法律咨询延伸服务进行了内部对接推送。截至目前,开展免费法律咨询5052件。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案件110件,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50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30件,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0件,将行政争议化解成效转化为监督依法行政实效,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五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53个普法单位开展普法70场次,组织全县11个乡镇(城区)、27个政府组成部门11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3次。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4个、市级7个,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县192个行政村在册登记“法律明白人”1969人,通过以考促学,开展农村“一季一考”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学习成效。深入挖掘王家大院家风家训中法治文化元素,打造别具一格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联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打造灵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与相邻的“灵石之光”煤炭博物馆和“蜜境之旅”主题展馆形成展馆集聚群,成为灵石对外宣传的又一张闪亮名片。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持续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24年前三季度,县、乡(镇)、村(居)全年共调解各类案件769件,涉及金额28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5%,协议履行率达99.8%。六是切实增进群众法治安全感。2024年前三季度,在全县开展了2轮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波次行动”,破案电信诈骗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止付涉诈资金2746.54万元、冻结涉诈资金573.86万元。以“昆仑”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食药环工作,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不断强化打击震慑,提升打击质效。部署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破获1起阻工扰工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晋中日报记者提问:“灵石县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采取了哪些举措?”

王海燕答:“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了四项举措:一是成立专门队伍,优化审查方式。选聘省内知名律所的律师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对草拟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书,严把法制审核关。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管理。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三是统一审查标准,强化审查措施。对规范性文件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查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四是实行双月报,年度报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修正。每隔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暂行、试行、有效期已满,或现行上位法出现修改、废止、失效及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今年以来,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6条。”(张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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