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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发生事故车辆侧翻,幸亏系了安全带!
漯河交警
2024-10-25 21:36:45

遵章驾驶 平安出行

案例一

10月20日14时41分,马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因躲避车辆向左变道影响了左侧同向行驶臧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致使轻型货车撞到道路中央隔离石墩侧翻,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由于双方驾驶人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无人员伤亡。

▲事故现场照片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当事人马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臧某某车辆

案例二

9月25日16时30分,胡某青驾驶车牌号为豫LHQ9**的小型客车,沿九龙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江路口时,与刘某举驾驶的车牌号为豫LD38***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损的交通事故。所幸,双方驾驶员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带,均未受伤。

▲事故现场照片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当事人胡某青因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漯河交警提醒您:请务必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安全带作为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程度的防护装置,主要起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一旦车辆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减少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第一时间把驾乘人员牢牢“按”在座椅上,防止受到二次撞击或因惯性飞出车外。日常驾乘车辆出行,在意外来临时如果没有安全带的保护,车上人员的生命将完全暴露于危险之中!

同时作为客运企业,相关责任人应当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应提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

所以请牢记:驾乘车辆出行,一定要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编辑:王家辉

校对:袁景泰

审核:蒋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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