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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检察管理 | 笔谈】司法责任制背景下 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思考
河南检察
2024-09-08 09:15:12

司法责任制背景下

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思考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房伟

检察业务管理是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的重要保障机制。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建设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要在系统思维指导下在理念、方向、重点、路径四方面统筹推进。

一、司法责任制背景下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建设理念

(一)管案与管人统一理念。司法责任制的核心要义是“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没有优质案件奖励机制、瑕疵案件诫勉机制、错案追究机制,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就是一句空话。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既要管好办案活动,强化过程监督;也要管好办案的人,突出结果导向。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是业务管理的中枢,政工部门是管理干警的中心,只有顺畅、常态的案管部门、政工部门信息互通、工作互商、资源互享、质效互助,才能发挥出两个部门工作合力,实现管案与管人1+1>2的效果。

(二)放权与管权并重理念。司法责任的“放权”,自由裁量的“加权”、捕诉一体的“集权”,认罪认罚从宽的“主导权”,进一步增加了检察官的办案事项,这就要求检察业务管理必须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加强程序性约束。要根据检察工作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以及检察官助理等之间的权责关系,特别是要厘清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办案责任的区别,保持检察业务管理的谦抑性,把该放的权“放下去”,该管的权“管起来”。

(三)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结合理念。宏观管理重在问题导向,用好定期通报与随机提示、个例问题与倾向问题、集中调研与重点剖析“三个结合”,持续加强业务分析研判、通报和督办,善于发现检察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前瞻性解决意见和措施,促进检察业务质效的整体提升。微观管理重在闭环管理,要紧盯具体案件办理,健全完善常态化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案件评查全覆盖、数据管理常态化。

二、司法责任制背景下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建设方向

(一)由控制性思维向以人为本转变。受思维模式固化、管理路径依赖的影响,检察业务管理还存在采用行政化管理的手段,依托行政上下级关系进行控制式管理现象,如简单机械的“数据通报”,导致工作重点集中在“数据”上而不是“质量”上,甚至出现“反管理”现象。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应当从员额检察官是办案主体出发,在机制设计、机制运行上更多考虑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释放检察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内生动能,激发起检察干警自我管理的热情。

(二)由单纯数据化向标准多元化转变。检察业务属于社会治理范畴,不同于企业生产经营,是包含了高度智能化、广泛政策取舍与价值目标追求的政治性极强的专业工作,很难完全用数据测量与评价,即使能够客观测量的部分,往往也只能显示是否被充分执行,而无法表明执行的真正价值。检察业务管理必须回到司法为民这个“初心”、司法公正这个“核心”,全面、整体、组合、实绩、宏观评价,真正做到让检察官不被数据所困、不被考核所累,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

(三)由案管集中管理向立体化管理转变。从部门管理到案管集中管理,再到构建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这是一场否定之否定的螺旋上升,更是一场内驱型的自我改革。案管集中管理解决了业务管理的许多重大问题,但也暴露出管理权威性不足、牵头工作冲淡主责主业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求我们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三、司法责任制背景下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建设重点

(一)围绕全流程,建设闭环式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围绕检察业务特别是刑事检察办案流程,要抓实案前承办管理,强化审查分案,不断完善随机分案为主、制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既重视发挥业务应用系统的硬制约作用,又兼顾不同层级、部门的人员素质、案件性质、办案繁简难易程度等差异情况和办案专业化建设方面的实际需求。抓实过程管理,强化案中监督检查,坚持“程序性监督为主,实体性监督为辅”的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重点加强对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处置、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案卡填录数据质量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公开透明,去除“黑箱”。突出质效评估,强化案后跟踪问效,开展“每案评查”,把经过评查确定案件等次作为案件办结后、归档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减少案件评查的随意性、临时性和不确定性;高度重视讲评工作,既要有对承办人的点评、又要有办案部门会商评、更要有全体干警参加的通报评,切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

(二)围绕全覆盖,建设综合式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将典型案例发现、培育工作贯穿于业务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受案环节要善于发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新颖性、指导性的“种子案件”,建台账、贴标签,提醒案件承办检察官从第一天就高标准办案;部门负责人加强具体案件的跟踪督促,及时掌握案例发现、培育的进度;流程监控跟踪办案全过程,以最严标准提醒承办检察官高质量办案,确保程序性和实体性要素无瑕疵,防止“种子案件”因硬伤功亏一篑;案件评查突出后期提升,着重挖掘提炼升华案例要旨、指导意义,真正体现业务管理助力业务办理。强化案件流程监控与案件质量评查、数据监管的融合,流程监控侧重对办案程序性事项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侧重对办结案件的实体事项静态监督;流程前端案卡的填录情况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生成,而数据质量检查发现的数据不准的问题可以反查出流程前端案卡错填、漏填等问题,三者两两可以相互对照、相互验证,是前端与后端、实体与程序、案中与案后的关系,三者同频共进、同向发力,才能保证流程规范、实体正确、数据准确。

(三)围绕全落实,建设协同式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建立检务督察和检察业务管理的三项协同机制,一是建立案件流程、文书线上审查与办案行为现场督察相结合机制,执法办案活动督察侧重于对办案行为的监督,能够有效弥补流程监控节点审查、线上审查、文书审查的不足;办案关键环节是否落实三个规定制度可以成为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的重点问题。二是流程衔接机制,完善相关衔接工作的程序、标准、期限、结果以及工作文书,形成监督闭环,检察业务管理能够为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提供线索来源,而后者也能够为检察业务管理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三是共同监督机制,如在一个时期围绕一个监督主题,合理分工、分头行动、信息共享,这样既能防止两部门重复工作,又能强化监督效果。

四、司法责任制背景下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建设路径

(一)以一体化为保障,更加注重“取向一致性”。“一体化”是实现检察业务管理“纵向指导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制度保障,有四种表现形式:一是案件管理业务的一体化,主要指建立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监管有机结合,形成各监督管理环节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等密切配合,健全案件管理部门推动、其他部门联动、全院行动的监督制约工作机制;三是上级院加强对下指导,支持下级院开展业务管理工作,探索实施上级院统一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一体化”工作机制,破解“同体监督难”的问题;四是加强各基层院之间的横向配合和联系,通过案件管理工作电子文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结对帮扶活动,把先进院与薄弱院横向交流、共同进步。

(二)以数字化为方向,更加注重“新质生产力”。数据赋能是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的必由之路,有三个工作重点:一是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根系,实现办案流程数字化,实现案件信息数字化生成,广泛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在文书、笔录制作之初就进行数字化生成,为数据深加工、深碰撞、深挖掘夯实基础。二是以检察业务宏观管理为导向,实现分析研判数字化,将现有统计系统中离散的单点办案数据按照各类业务评价指标规则建立数据模型,以有效减轻分析研判人员数据运算压力和数据图表制作难度,将更多的精力用来挖掘数据变化背后的原因。三是以检察业务微观管理为需求,实现个案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案件质量评查,内嵌案件质量评查基本规则,对案件进行自动比对,生成的评查结果和理由同步推送给检察官,辅助检察官审视和复盘办案情况;数字化数据质量核查,实现智能核查、自动反馈、纠错整改等,减少人工干预,提升监管广度、深度和质效。

(三)以精细化为抓手,更加注重“像绣花一样”。精细化是检察业务管理机制现代化的灵魂。检察业务涵盖四大检察,检察管理必然不能一种模式管理全部。要针对每项业务的特点,精细管理;同时管理是绣花功夫,要不断专研业务,以业务专业、精细精准赢得尊重。以数据质量核查为例,数据质量核查不是简单地查找错别字,而要系统地比对分析找到各项案卡填录之间的逻辑关系,最高检案管办推行的将案卡信息与法律文书相比对,看是否存在案卡信息错填情况;将检察机关有关法律文书与公安、法院法律文书相比对,看是否存在凑数案、造假案等情况等“六方面数据比对法”有效提升了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可以预计,每一项检察业务管理工作都能够本着专业的精神,不断提升精细化水平,同时将精细化的规则数字化,研发检察业务管理大数据模型,高质效检察业务管理将得到飞跃式提升。

校对: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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