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惠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惠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惠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拟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项目主体注册地在惠济区或项目主要传承人户籍在惠济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特色鲜明,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镇(街道)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本辖区推荐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请,并对申报项目名称、建议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镇(街道)意见;
(二)第七批惠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建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镇(街道)审核意见(见附件2);
(四)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3)。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各镇(街道)对本辖区优秀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申报材料审核。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评选公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镇(街道)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确有必要的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评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正式发布。经惠济区政府审议后,确定入选名单,正式向全社会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准备,广泛听取传承人、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项目质量。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严格把关,认真准备。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申报时限: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惠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惠济区文化馆51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惠
联系电话:15003717711
电子邮箱:3214477298@qq.com
附件:1.第七批惠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docx
2.惠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x
3.惠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2024年10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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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丨闫丽 李怡丹
编辑丨张煜竹
来源 丨惠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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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 丨huijifabu@qq.com
出品丨中共郑州市惠济区委宣传部
郑州市惠济区融媒体中心
郑州市惠济区互联网应急中心
郑州市惠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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