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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之我见——第二十五章
用户木林森
2024-09-05 08:37:22

#创作挑战赛五期#

道德经之我见——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有一个东西混混沌沌、自然天成。物,这里指“道”。混成,指混沌质朴、浑然天成的状态),先天地生(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寂兮寥兮(没有声音,也没有形体),独立不改(不依靠外力而恒久不变地存在着。这里是形容“道”的独立性和恒久性),周行(循环往复地运行)而不殆(殆:通“怠”停歇),可以为天下母(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天下母:一说作“天地母”,指万物的根源。母:根源,这里指“道”)。吾不知其名(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字(取名、命名)之曰道(就叫它“道”),强为之名曰大(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作“大”。大:形容“道”无边无际、无穷无尽、无所不在、无所不容。这里用“大”高度而精辟地概括了“道”的性质和作用)。大曰(曰:连词,表示“则”或“而”的意思。后文中的两个曰同此义)(它无穷无尽、无所不容又运行不息。逝:形容“道”周流不止的状态),逝曰远(运行不息而又辽阔邈远),远曰反(辽阔邈远而又周而复始。反:同“返”,指归返到原始状态。这里形容“道”周而复始的基本性质)。故道大,天大,地大,王(王:人之主,即得道者。一说作“人”)亦大(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域中(无边际的空间之中,即宇宙之间)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而“王”占据其中之一)。人法(法:取法、效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类取法于大地,大地取法于苍天,苍天取法于大“道”,而大“道”取法于自然)。

浅见:“道”是自然运行的规律,是天地之上、世间万物的根本所在。暂且把这种自然法则称为“道”,它远大无比,主宰着整个世界周而复始、运行不息。人必须按照这个法则才得以繁衍生息,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人、地、天、万物构成世界,这些都遵循自然法则。返朴还淳,回归于自然才是人、地、天万事万物生存发展的根本。作为天地间的人,更应该遵守自然法则,悟道、守道,回归“道”的原始状态,不妄为,达到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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