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二、补贴对象
目前正在装修且未完工或在政策执行期内开工装修的旧房(焦作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9月30日前已投入使用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能提供合法房屋产权证明的住宅)。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按照装修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到期未完工的,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20%给予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包括产权人或装修企业申报、部门审核、补贴拨付。具体申报由产权人或装修企业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专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0391)3557268、(0391)88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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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住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