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1日,湖南证监局披露的多则行政处罚决定显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及控股股东鹏欣集团、时任董事长董轶哲合计被罚款880万元。
经查明,鹏都农牧存在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欣集团)是鹏都农牧的控股股东。2020年-2022年间,鹏都农牧及其子公司向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雄特)预付购牛款17.69亿元,然后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的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10.48亿元。鹏都农牧的预付款与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口肉牛情况不相符,北京雄特对鹏欣集团的借款与鹏都农牧对北京雄特的预付款支付时间、支付金额高度一致,同时北京雄特对鹏都农牧的退款与鹏欣集团对北京雄特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高度一致。鹏欣集团与北京雄特间的资金往来名义上为借款,但均未支付利息。并且北京雄特在与鹏欣集团前期仅有磋商收购意向的情况下,就先行支付意向金9亿元,有悖于正常商业逻辑。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商业往来的形式,掩盖其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的事实。
截至2023年12月底,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10.48亿元。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后,鹏都农牧均未依法披露。
此外,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鹏都农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同时,对时任鹏都农牧董事长董轶哲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鹏欣集团作为鹏都农牧控股股东,组织、指使鹏都农牧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行为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配合调查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据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00万元。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