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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能不能把我的执行悬赏公告删除了,我现在就把钱给你转过去,太丢人了!”11月6日,鲁山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李某在与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识了张某,并通过微信等向张某转账共计7余万元,刘某在知道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赠与款项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需返还赠与钱款。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利用多种方式要求张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都无动于衷,执行干警便依法向张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又积极与张某的家人进行联系,希望其家人能对张某进行劝说,积极履行义务,但家人称也联系不到张某,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在执行悬赏公告发布当晚,执行干警就接到了张某的电话,想要把自己的悬赏公告删除,并于第二天早晨结清了全部款项,案件至此圆满执结。
执行悬赏有利于发动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同时,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产生明显的威慑作用,督促其与债权人主动协商履行债务。鲁山县法院将继续通过执行悬赏、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维护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权威。
供稿:执行局
编辑:廉炳南
责编:耿海鑫
审核:戴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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