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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委政研室:关于发展科技金融的调研报告
大河财立方
2024-11-08 19:51:35

发展科技金融,对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为推动洛阳市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市委政研室对苏州市、合肥市、广州市的经验做法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先行地区经验做法

本次调研所选城市,均为不同时期国家科技金融改革试点。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他们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

(一)苏州市

近年来,苏州市坚持把金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推动力,持续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大力引育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金融高地,形成了科技金融“苏州模式”。截至2024年6月底,苏州科技贷款余额5872.92亿元,产投、创投等各类基金近3000支、规模超万亿元,各类科技贷产品累计为1.8万余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贷款近千亿元,助推45家科技型企业登陆国内资本市场。具体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在构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方面:2009年,苏州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科技金融实施意见,至今已进行两次迭代优化,不断加强政府对科技金融工作的统筹指导。市级层面:一是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科技金融计划安排、信息服务平台管理、统计分析和评估等工作。二是建立财政、科技、工信、金融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动态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三是出台多项补贴政策,为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比如,建立科技专项风险资金池,对科技信贷本金给予最高达80%风险补偿;出台科技贷款贴息政策,每年拿出约5000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科技型企业融资利息;出台科技保费补贴政策,累计为超17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补贴科技保险费用超5500万元。县级层面:各县区结合区域特色,在市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比如,一些县区对区域内重点科技产业的科技贷款利息补贴比例,在市级最高50%的基础上提升至80%至90%。

在培育科技金融主体方面:一是着力培育国有科技创新投资平台,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目前拥有三大国有创投企业,其中市属平台苏州创新投资集团,共管理基金71支,总规模960亿元,投资项目达344个;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控股的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共管理基金159支,总规模超1900亿元,投资企业超3800家;苏州高新区直属的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参与设立基金30余支,总规模超100亿元,投资项目200多个。二是着力提升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目前,全市超半数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中心、特色支行等专业化机构,成立4家银行科技支行,设立全国首家科技保险支公司。三是引导支持各类市场化社会投资机构发展,通过设立100万至2000万不等的政府奖励、降低母基金对子基金认缴出资比例、设置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励等措施,提高社会投资机构集聚度。目前,苏州市登记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超400家,近三年股权投资笔数稳居全国前五。

在优化科技金融产品供给方面:一是推动辖区内39家银行保险机构,围绕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四大产业集群细分领域,制定52个专项金融服务方案,精准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二是创新实施“产业创新集群贷”,一产业一榜单,银行“揭榜挂帅”后对榜单上有信贷需求的企业一视同仁、全部放贷,有效破解了许多银行只盯“大企业”、对科创型小微企业放款难问题。三是组织开展科技金融“一行一品牌”行动,各大银行创新推出了“培育贷”、“高企贷”、“科浦医贷”、“流片贷”等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四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产品,比如苏州银行针对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分别实施“展翅计划”、“伴飞计划”、“领航计划”,提供“金融+孵化+产业+辅导”一站式综合服务产品。

在加强科技金融配套服务方面:一是建立“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共享科技创新主体分布图、科技创新指数趋势图、科技金融对接热力图等信息,推送科技金融政策和产品,通过梳理分析科技企业需求和金融产品属性为科技金融供需双方智能配对,进一步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不定期举办科技金融新产品发布会、创新投资产业对接会、科技金融项目路演等活动,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高频对接。今年9月首次召开国际科创大会,300多家银行、保险和创投等金融机构的高级别代表与会,各类金融创新试点相继挂牌和落地,73支科创基金项目集体亮相,总规模近千亿元。三是发布“科创指数”评价体系,从企业资质、经营状况、创新人才、创新投入、创新产出等5个维度采集40个评价指标,对全市科技型企业评价评分,为企业的创新水平和发展潜力“画像”,为银行提供企业贷款决策依据,帮助科技型企业将创新实力转化为融资能力。四是创新开发企业信用“征像”系统,运用60余个维度的政务数据构建模型,精选有真实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向全市金融机构近7000名客户经理在线派单,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五是设立科技金融实验室和知识产权金融实验室,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联合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公司,围绕科技金融服务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帮助金融机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目前已有40余家银行、保险机构启动相关课题研究53个。六是开设“科技金融大讲堂”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训班”,围绕科技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组织专题培训,助力提升行业科技金融专业能力。

(二)合肥市

合肥市自2022年获批建设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后,坚持市场和政府双向发力,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金融高地。试验区获批以来,全市年均财政科技支出近25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7%以上,累计帮助科技型企业获得各类融资超3000亿元,推动新成立科技型企业1700余家,培育估值过亿企业120余家。具体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在引育专业化科创金融机构方面:一是大力培育科创银行。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创金融专营(特色)机构、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中心等。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新设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科创金融事业部。二是不断丰富保险、担保等各类科创金融组织。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结合实际设立区域性专业化科创保险中心、科技保险支公司等特色机构。鼓励试验区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实注册资本金,提升融资担保能力。三是加快完善科创金融辅助服务机构。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境内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实施“靶向招商”,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分批次在县区设立科创金融工作站,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政策咨询等一站式科创金融服务。试验区获批以来,全市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由23家增至41家,总行级科创金融中心由1家增至11家,总部级科创保险中心实现零的突破。

在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方面:一是持续推出科创信贷产品。在全国首创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共同成长计划”,通过银企双方签署“贷款协议+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承诺函”等综合业务模式,促进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实现银企“共同成长”。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金融机构针对初创起步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特点,重点推广“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技术流”等专属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兼并重组、科技创新及产能扩大等需要,发放并购贷、研发贷、项目贷等。二是优化科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试验区担保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中长期研发融资等担保产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保、分保等模式,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中长期贷款担保力度,并将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支持纳入对试验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范围,允许适当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最高担保额度和代偿风险容忍度。三是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能力。支持保险公司对科技型企业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推动成立重大战新产业共保体区域中心。聚焦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大创新平台载体、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风险特点,探索产业链综合性全流程保险保障方案。四是创新推出“贷投债保”多方联动的科创金融产品。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投贷联动,主动与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加强合作,通过信贷投放和股权投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融资支持。实施“贷投批量联动”试点改革,按照“政府批量推荐、银行分级评估、银证合作授信”的运作方式,实现信贷批量化、打包化投入,解决信贷投放中“看准行业赛道、看不准单家企业”的难题。引导银行、保险、担保三方开展“双保贷”试点业务,通过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或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支持,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科技型企业融资成功率。发挥国有担保公司信用等级高的优势,为科创债发行提供增信服务。试验区获批以来,科创金融产品由112款增至215款,针对初创期企业、信用类产品占比均超过75%。

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一是建立覆盖科创全周期的“基金丛林”。打造“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耐心资本,市政府母基金及国有企业参与设立基金总规模超4500亿元(含县区基金)。聚焦扶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设立国有股权直投、风险容忍度高达50%的种子基金及子基金,在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介入支持,推动高校院所优质科研项目就地转化,已立项支持项目144个,出资项目90个、金额超1.7亿元;建立天使基金,通过采取“市场估值、协议退出”、“让渡收益、共担风险”、“风险容忍、尽职免责”等措施,累计支持早期创新创业项目450余个,60%的项目投资时成立不满一年,85%以上的项目为被投企业的首轮投资,35%的项目投资时没有营业收入或者收入低于100万元,其中3家公司已在科创板上市;发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创业引导基金等引导和放大效应,撬动各类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2022年以来政府性基金向新成立科技型企业投资近1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超44亿元。出台对民营科创类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打造风投创投机构“募投管退”全链条的线上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基金集聚发展。二是鼓励多渠道发债融资。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在债券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专项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通过鼓励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建立科创型企业债券发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机制,缩短科创债审核注册时限。三是畅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实行股改、辅导、挂牌、转板、上市等分阶段、全流程奖补政策,对优质科技型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实施“3200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聚焦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以三年为周期动态储备200家上市后备企业,前移上市奖补节点,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场景对接,全方位赋能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开展再融资。

在加强科技金融配套服务方面:聚焦科技型企业经营与发展中的痛点,坚持政策赋能、科技赋能、智力赋能,通过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等措施健全科技金融基础设施,通过成立合肥科创金融研究院、科创金融专家库等方式加强科技金融智力支撑,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构架配套支持、全周期顾问咨询、全流程综合服务。

(三)广州市

近年来,广州市着力打造“创、投、贷、融”科技金融生态圈,大力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为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具体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在激发“双创”活力方面:聚焦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依托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创新建立“以赛代评”的市场化遴选机制,以大赛评选替代传统的科技项目专家评审,每年从财政科技创新专项经费中拿出1亿元奖励资金,根据大赛排名分别给予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财政补助;联动举办“广州创投周”等活动,引导社会资本为参赛企业提供科技信贷、创业投资等多层次金融支持,每年促成银行、投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融资超过25亿元,极大提升了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质量,形成了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联动投资的科技创新投入格局。2023年,广州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21334家,同比增长27.74%,增加4633家,增量全国第一,创历史新高。

在放大投资规模方面:一是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母基金直投外,还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与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合作设立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长期资本、境外资本等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项目的多样性;建立完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不对单支子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持续为国资松绑;对投资于广州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支持,吸引更多投资机构将资金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2023年底,母基金累计落地29支子基金,子基金已实缴到位215.03亿元,其中,母基金实缴出资22.4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92.62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放大8.6倍;子基金累计对外投资项目302个、投资金额144.67亿元。二是培育引进风投创投机构,依托本地发展较好的风投创投机构,打造培育风投创投机构的专业孵化载体,按照广州市孵化载体支持政策予以补助支持,培育壮大一批本土风投创投龙头企业;以清科、投中、融中等知名投资机构榜单为依据,对头部风投创投机构开展“靶向招商”,对引进的公司制风险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不同额度将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等不同额度的奖励,对引进的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实缴出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按其实际投资本区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000万元,给予30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目前,‌广州市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约6200家、管理资金规模9000亿元,成为全国对风投创投机构最有吸引力的城市之一。

在强化贷款支持方面:一是由政府出资4亿元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推动银行机构敢贷愿贷。截至2023年底,28家合作银行为广州市11855家科技型企业提供授信金额累计1769.0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额1056.69亿元。二是发挥“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作用,促进银行机构与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截至2023年底,“粤信融”平台广州地区上线235款信贷产品,累计撮合融资37.76万笔,放款金额1546.3亿元;“中小融”平台广州地区共57家银行机构上线116款产品,累计为656家中小微企业放款31.24亿元;“信易贷”平台广州站上线金融产品179个,累计放款金额2015.02亿元。三是用好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引导19家银行金融机构发放优惠贷款近370亿元,涵盖“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主体超6500家。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一是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高企上市倍增等行动计划,做实做细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举办“走进交易所”、“领头羊”拟上市企业评选、“拟上市高企百强榜单”及“拟上市高企后备百强榜单”评选等系列活动,引导科技型企业合理申报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加快上市进程。截至目前,广州市上市公司231家,合计市值约3万亿元,募集资金超6000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50%,科创板上市公司18家。二是推出科创票据(科技创新企业发行或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用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材料能源和生物医药等领域投资的科创票据,规模3亿元。三是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先行先试,成功发行4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规模10.25亿元。

二、主要启示

通过分析先行地区的做法,我们可以发现,发展科技金融需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

(一)突出政府引导。科技创新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决定了金融机构支持其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需要政府积极发挥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配置。苏州市政府在全国较早出台系统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并两次迭代优化,各县区政府在市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了成熟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全方位支持保障科技金融发展。合肥市政府坚持保障高水平财政科技支出,以国有基金为牵引构建“基金丛林”,持续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科技金融监管包容性,有效助推科技金融快速发展。广州市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创、投、贷、融”各环节进行的精准扶持,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这些都是通过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引导,推动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集聚的有益探索。发展科技金融,必须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基金投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的“引导、撬动、增信”作用,不断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着力打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

(二)突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需要高风险、长周期的“耐心资本”,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更偏好灵活多样的科技信贷服务,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更愿意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特点,要求科技金融体系能够提供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对科技型企业“精准滴灌”。苏州市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分别实施“伴飞计划”、“展翅计划”、“领航计划”,提供“金融+孵化+产业+辅导”一站式综合服务产品。合肥市建立规模超4500亿元的“基金丛林”,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广州市围绕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信贷、债券、保险、股权等金融支持,有力推动了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壮大。这些都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有效扶持各类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管用办法。发展科技金融,必须把准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精准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突出多元化发展。商业银行、创投基金、资本市场等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各有所长但亦各有短板,比如,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丰富但投资相对稳健,创投基金专业性强但资金体量有限,资本市场资金体量大但准入门槛较高。这些特点决定了单一的供给主体、单一的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需要推动科技金融多元化发展。苏州市积极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业务,合肥市在信贷、担保、保险等方面推出多种金融产品,广州市形成了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多方联动投资格局,金融供给主体和产品更加丰富多元。这些都是通过鼓励各类供给主体创新金融业务,有效满足科技创新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实例。发展科技金融,必须发挥不同供给主体优势,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

(四)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金融监管刚性要求,造成了科技创新主体融资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投资的积极性,破除科技创新“融资难”问题。苏州、合肥建立了投贷联动机制,推动银行信贷和社会投资共同扶持科创企业快速成长。苏州、合肥、广州均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有效分散信贷风险,提升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合肥、广州出台了政府引导基金容错免责机制,有效破解了国有资本“不敢投”、“不愿投”、“不会投”的问题。这些都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破除影响科技金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创新案例。发展科技金融,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通各类资本和科技型企业之间的链接通道,破除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堵点和障碍,持续激发科技金融发展的动力活力。

三、洛阳市发展科技金融的建议

要针对洛阳市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财政科技支出比例,为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快完善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针对创新主体需求和金融机构痛点,精准制定奖补措施,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整合现有基金资源,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由相关国有平台公司牵头设立具备一定规模、风险容忍度较高的天使基金,加快打造国资引导、多方参与、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集群。建立全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强化数据归集、银企对接、政策补贴、统计监测、风险预警等功能,提升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二)引育专业投资主体。加快培育高水平国有科创投资平台,通过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推动国有科技创新投资平台做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基金管理等资本运作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等专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在洛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科技金融产品研发中心”、“投贷联金融中心”等特色部门或功能性总部,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精准实施“靶向招商”,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落户洛阳市,或与本地创投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借力知名投资机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本地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产权交易所等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不断丰富科技金融业态。

(三)优化企业金融服务。要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根据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创新贷、投、债、保等多方联动的科创金融服务模式,不断优化金融产品供给,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特别是,对规模小、资产少、估值难但资金需求度高的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强天使投资基金、产投创投基金的支持;对具备一定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灵活多样的科技信贷服务;对营收稳定并已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其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获得更多融资机会。

(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风险共担机制,做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市县财政按照贷款投放规模对发放科创企业贷款的银行给予补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有效分散科技创新投资风险。建立宽松的科技金融考核机制,对政府引导基金等国资,设置较为宽松的投资亏损容忍率,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的考核办法,优化投资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同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创型企业投资决策实施差异化考核,促进更多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建立常态化科技金融对接沟通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用好智慧岛、科技产业社区等创新平台载体促进产融深度链接,不定期举办科创投资对接会、科技金融新产品发布会、项目路演等活动,进一步密切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让科技金融供需对接更加便捷精准高效。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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