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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无声”调解 聋哑人表示很“OK”
安阳县人民法院
2024-11-12 1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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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通过一场“无声”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原、被告均为聋哑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审判庭内,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专门建立一个“微信群”,各方通过手势和群内“对话”,最终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手印

原告王女士称,其与被告康某均为聋哑人,两人在交往期间,被告康某多次以资金周转、生活急需等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王女士先后通过转账、现金支付等形式借给被告康某人民币4.1万余元。然而,被告康某借款后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还款,遂将康某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沟通交流困难,法官刘美云通过手写文字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在得知两人上过学并均有手机微信的情况后,遂用手机建立了一个包含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内的“微信群”,决定通过群内“对话”办理此案。

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伸出了“OK”手势

案件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刘美云借助审判庭内的数字设备,将要询问的问题及双方争议事项用文字显示在各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并由当事人通过手机编辑文字对问题进行回应。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康某分期给付原告王女士借款4万元。当事人先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伸出了“OK”手势,以表达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和法官用心灵活办案的赞许。

调解“无声”,司法有情。该院始终秉承“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办案过程中,将群众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来办,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助力纠纷高效化解,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编   辑:黄宪伟   曹  鹏

审   核:刘海静

策   划:杨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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