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之我见——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于做将帅的,不逞其勇武。士:原指武士,这里是“将帅”的意思),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于作战的,不会轻易被激怒;善于胜敌的,不与敌人正面交锋。不与:不发生正面冲突。这里指在战场上不与敌人正面交锋),善用人者为之下(善于使贤任能的,对人的态度谦和卑下)。是谓不争之德(这就叫作不与人相争的美德),是谓用人之力(这就叫作善于借助他人的力量与本领。力:力量),是谓配天,古之极(这就叫作符合天道,自古以来这就是最高的准则。配天:符合天道,即顺乎自然。配,本义指匹配,这里引申为符合。天,指自然的规律。古之极:自古以来就是最高的准则。极,本义指极限,这里引申为最高准则)。
本章主要阐述“不争”的功效。不武、不怒、不与、为下、不争,包含着很大的人生智慧,遇事动怒、发脾气、正面抗衡是失败的象征,沉着冷静、计划智谋、迂回而战,往往是胜利的奇招。借用他人力量,助己取胜,这正是智者高明之处。这些法则符合天道,自古以来被奉为最高的准则。这些基本素质对于战争、统治天下、治国理民至关重要,对于一个人的修养也很宝贵。如果能做到遇到不慌,不蛮干,不动怒,冷静处置,难事不正面应对迂回处理,发挥他人特长,借力发力,这基本上就胜券在握了。本章节道出了成大事之人的大智慧,对修身长智很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