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牌酒驾上路
9月19日15时20分,孟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舞阳县保和乡贾庄村路段时,被舞阳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驾驶人孟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面对检测结果,孟某某连忙辩解,称其就喝了一杯啤酒,而且离家没多远,民警随后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法宣传,告诫其酒醉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
后经查,孟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孟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400元的处罚。
“疲劳”司机被查
9月25日16时许,漯河交警开发区大队接到上级提示:辖区豫L*****车辆驾驶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巡逻民警将该车辆拦截核查后发现,该车辆驾驶人确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赵某某对其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对驾驶人赵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详细讲解了疲劳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如反应迟钝、判断失误、操作不当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一旦发生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并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要求赵某某立即停车休息,待恢复良好状态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
资料来源:漯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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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广播电视台
编辑:外宣中心 陈光正 杨艳茹
统筹:张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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