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为民解纠纷
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
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乡村
和群众身边去
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群众排忧解难
“这两次诉讼,我们从心底里万分感激宛城法院对我们一家的帮助。”近日,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公正廉洁 心系百姓 情牵万家”的锦旗送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刘琳波手中,并连连道谢。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宛城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发挥人文关怀,为当事人减免了诉讼费,并通过温情调解实现赔偿款当庭履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花季少女遇交通事故
伤情严重诉讼维权
19岁女孩小雨骑电动车与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雨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事故发生时,周某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故小雨的相关损失应由周某本人承担。因颅脑损伤严重,小雨辗转多家医院手术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其家庭已无力承担高额费用。2023年12月,小雨将周某诉至宛城法院,请求周某赔偿住院期间已花费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残疾赔偿金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另行起诉。宛城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周某赔偿小雨已产生的各项损失7万余元,该部分费用周某已履行完毕。
其后,小雨又两次住院治疗。2024年7月,小雨就后续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向宛城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由刘琳波法官承办。
依法免交诉讼费
司法关怀暖人心
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及与小雨代理人进行沟通,法官发现小雨家庭情况非常困难,父母均身患重病,小雨本人也因本次交通事故伤势严重,经鉴定已构成多处伤残,目前生活无法自理。本次诉请金额较大,小雨方无力负担诉讼费。鉴于此情况,法官认为小雨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免交诉讼费的情形,于是立即按照相关流程为小雨申请办理免交诉讼费。相关部门在认真审查小雨的材料后,第一时间帮助小雨办理诉讼费免交手续。
耐心调解促当场履行
为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双方利益平衡,法官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组织调解,提出兼顾双方利益诉求的和解方案。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对原告的遭遇表示同情,并详细地为原告方解释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合理的损失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另一方面,就原告的家庭情况向被告进行说明,对被告在事故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释法说理,希望被告方能缩短赔偿款支付期限,尽早赔偿到位。最终,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小雨现金32万元,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再无纠纷。
调解现场,宛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鲁东升代表院党组对小雨进行慰问,向小雨的家人询问小雨的身体状况,并嘱咐小雨要好好生活。小雨家人对宛城法院的关心关爱十分感激,拉着承办法官的手不住地表示感谢。
编辑 / 黄一凡
初审 / 刘方昊
终审 / 陈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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