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数据,目前我国已将8155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传统村落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传统村落蕴含着丰富的文化、经济及生态价值,但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村落发展也出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忽视传统村落的原生态保护,热衷于“拆旧建新”;一些地方“重有形,轻无形”“重申报,轻保护”;还有一些传统村落开发存在业态单一、“千村一面”等现象。各地需因地制宜,统筹好保护、利用和传承的关系,着力化解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矛盾,实现保护与更新、传承与融合的共赢。
传统村落是村民生活的家园,其保护应以活态化为原则,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可通过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旅游发展、生态保护等相结合,持续探索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
传统村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库,是寄托乡愁的重要载体。既要注重保持村落的原始风貌和特色,护住各类文化遗产的“形”,还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守好优秀乡土文化的“魂”。同时,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传统村落能够吸引人、留住人。
传统村落有着悠久的农业生产历史,发展产业也是其保护利用的关键。在保持村落整体风貌前提下,可充分发掘其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历史文化等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打造非遗体验、研学康养、休闲农业、特色民宿等乡村文旅新业态,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宜居宜业宜游,传统村落方能留住乡愁、焕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