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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通报2起典型案例
顶端地市
2024-09-11 15:41:19

自5月份以来,汝南县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盯扫黑除恶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干警。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4年,康某在担任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级警长期间,和汝南县公安局机关保障中心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八级职员吴某在办案过程中乱作为,将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随意交给非案件当事人。2024年6月28日,康某和吴某分别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022年,王某在担任驻马店市汝南县金铺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全镇打击涉黄、涉赌及涉枪、涉爆等专项工作排名靠后的情况下,为应付考评,安排金铺派出所聘用的临时人员金某造假“2022.12.28张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案”。2023年2月,王某从金铺派出所调离,由王某某接任金铺派出所负责人。王某某在得知张某某案件造假的问题后,没有如实向汝南县公安局和市委巡察组汇报案件造假的事实,而是安排金铺派出所教导员常某某、辅警杨某某继续伪造卷宗材料。2024年6月28日,王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4年6月28日,王某某、常某某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4年6月28日,金某某、杨某某分别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政法干警理想信念弱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损害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广大政法干警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集中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自省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来源: 平安汝南
编辑: 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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