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2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示2024年度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受理情况,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浪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河南中盾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17家单位在列。
据此前通知,该补助申报对象为注册地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六个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中的技术输出方);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豫科成区〔2023〕3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豫科成区〔2024〕2号)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依托单位。
支持标准及条件为:
依据郑科规〔2023〕4 号第七条,对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2023年度累计登记额分别为5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1亿元(含)-10亿元的、10亿(含)及以上的,按实际到款且不超过核定技术交易金额最高1%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依据郑科规〔2023〕4 号第九条,对郑州市现有事业类、社会化登记机构,按2023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5‱对其依托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
1.被列入郑州市科技计划失信名单或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登记的科技计划项目类技术合同;
3.经审核评审同一家单位累计补助低于0.5万元的;
4.申报单位同时申报技术输出方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补助的,同一技术合同重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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