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汽车置换(报废)更新省级补贴政策调整,贵州省商务厅印发了《贵州省2024年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对象以及补贴申报、审核、发放流程。
《实施细则》明确,本轮活动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或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转出或报废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或二手乘用车,且新车销售发票出具地为贵州省范围内的,将给予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汽车统一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95万元;购买燃油车及二手乘用车(含二手新能源车)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9万元。
《实施细则》要求,消费者报废的旧车需是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新购的乘用车要于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所有涉及置换(报废)更新的车辆在整个活动期间仅可参与一次,涉及车辆不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进入“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的信息需真实完整,符合细则要求。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通过“汽车置换(报废)更新”小程序告知,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