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年10月1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了周新杰等同志职务的任免。现公告如下:
(一)
任命:
周新杰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燕萍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飒飒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桂然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二)
任命:
薛雁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莉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