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普法传新规
移风易俗正当时
普法宣讲进乡村
为倡导移风易俗,弘扬婚嫁新风,有效化解涉彩礼纠纷案件,形成拒绝“高价彩礼”的良好社会风气。5月28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走进内乡县赤眉镇文明实践站开展“抵制高价彩礼,树立文明新风”主题宣讲活动。
抵制高价彩礼
在文明实践站二楼乡村音乐厅,立案庭干警陈萍萍以彩礼的由来及社会意义变迁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并围绕彩礼的认定、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与的区别、彩礼返还的依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阐释了高额彩礼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婚姻观,呼吁大家拒绝攀比,自觉抵制高额彩礼。
陈萍萍指出,彩礼虽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高额彩礼俨然已经成为了不良社会风气,为家庭带来了经济负担,甚至导致婚姻关系物化,影响社会稳定。陈萍萍呼吁大家理性看待彩礼问题,在选择婚姻关系伴侣时,应当注重对方的人品和性格,而非彩礼高低,让彩礼回归传递祝福、表达尊重及促进家庭和谐的本质。
宣讲过程中,陈萍萍还通过播放视频、展示案例、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让基层干部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高价彩礼的危害和抵制高价彩礼的重要性。
赤眉镇文化站站长杨燕柳表示,“此次普法活动内容丰富、贴合实际,真是及时雨!不仅让大家了解了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更了解到“天价彩礼”的危害,听完这堂课,在之后的移风易俗宣传过程中,心里就更有数了!”
让彩礼归于“礼”
下一步,内乡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并采取内容丰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婚嫁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为构建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弘扬社会文明新风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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