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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合力+分力”,调解案件效率高
睢县人民法院
2024-08-22 17:03:44

全员“合力+分力”

调解案件效率高

— 睢县法院 河堤法庭 —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效率,增强干警业务能力,8月22日,睢县法院河堤法庭在案件调解工作中,积极发挥法官主导的“合力”与干警独立调解的“分力”,部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尽快庭前调解,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好评。

1.简单案件书记员调解

罗某和王某本是好友,2023年7月,王某因急用钱向罗某借款2万元,当时签订了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但逾期后,王某一直推脱不还。罗某便起诉王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河堤法庭书记员刘宇航在打电话联系罗某、王某时,王某表示,自己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罗某能再宽限些时日。刘宇航耐心劝解罗某,希望他看在往日的交情上能够体谅王某的难处,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刘宇航电话里劝说,在法官聂松的指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罗某不再主张欠款利息,2万元欠款从8月份开始,王某每月拿到工资后,第一时间先偿还罗某5000元,分四次还清。

2.争议案件法官助理调解

2023年9月,李某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的厨房装修工作,转包给刘某。装修结束后,经结算,李某应支付刘某装修费4390元。但经刘某多次催要,李某不接电话,置之不理。刘某便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支付装修费。

河堤法庭法官助理闫承济电话联系双方。李某说,刘某的装修有瑕疵,他后来又找了其他人维修,也花了钱。闫承济劝说李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客户对效果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刘某毕竟做完了整个装修工作,也不能以工作有瑕疵为由不支付装修费。刘某主动表示,自己愿意放弃一部分钱款。

在闫承济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给刘某装修费3390元。

3.疑难案件法官调解

2023年7月,白某因投资培训公司,向范某借款109500元,同年11月,因投资项目撤销,该培训公司将这笔钱款退还给白某。范某得知后,催促白某还款,白某已将借款投资到别处,便一直推脱不还。双方遂产生诉讼纠纷。

书记员刘宇航电话联系双方,发现双方对借款金额争议较大,立刻将案件转交法官聂松调解。白某说,睢县法院对此案立案后,自己已经偿还给范某29500元,并请求范某撤诉,剩余8万元慢慢偿还。但范某不信任白某,其代理律师也未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此产生争议。范某接下来表示,如果白某能尽快还款,自己将不再主张利息,同时体谅白某经济紧张,允许他分期还款。

经过聂松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未来三月内,白某分3万元、2万元、3万元三次还清借款。

8月22日上午,这三起案件在法官的指导下,河堤法庭通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合作,独立调解的“分力”,凝聚调解“合力”,快速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难题,形成了“纠纷不累计、矛盾不升级”的良好调解效果。

END

编写:李方弟  编辑: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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