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为孩子点亮温暖的“家”
顶端法治
2024-09-03 15:47:40

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

“孩子别犯愁,我们定会为你寻一个‘家’。”这句话宛如一道璀璨的阳光,照亮了康康(化名)原本充满迷茫的童年之路。

“姐姐,妈妈告诉我,马上就能和好朋友一起上学啦,听说我们学校的操场可大呢!”8月27日,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与区未保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回访康康的收养情况,此时的康康满脸兴奋地说着。

回想起初次见面时的场景,在场的人依旧记忆犹新。那时的康康,紧紧抱着检察官送的玩偶,害羞地躲在家人身后时不时探出小脑袋,用如泉水般纯净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人。

年仅5岁的康康,是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阳光树”未检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的被害人。被解救后,康康本应在无忧无虑中度过童年,然而命运却再次给了他沉重一击。妈妈突然离世,爸爸不知去向,唯一可以依靠的姥姥和姥爷已近八旬高龄,姥姥还长年患病卧床,根本无力继续抚养他,且也没有其他亲属愿意接手抚养康康。就这样,康康的抚养和监护陷入了一片空白。

孩子今后的成长生活该怎么办?学习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又该如何保障?针对康康的难题,如何给出“最优解”,这不仅需要未检检察官的不懈探索,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为此,检察官想起了区民政局、区教体局三部门曾联合签署的《关于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这份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体系,要求各方在建立机制、落实职责、充实力量、发挥作用上狠下功夫,力求取得显著成效而康康,正是该意见形成后受益的第一人。

检察官随即与区民政局、区未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联合行动起来。然而,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得知康康的出生医学证明早已遗失,无法办理户口。没有户口的康康,既不能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还会影响以后的就学。为此,检察官迅速电话联系了康康出生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确认了在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情况下补办流程。登报申明、补办出生证、向派出所提交申请……检察官全程“帮忙跑腿”。2023年9月,经过不懈努力,康康终于有了“身份”。

户口问题解决了,可“爱操心”的检察官又开始为康康的监护问题犯愁。康康目前被一位好心人暂时收养,但并未办理收养手续于是,该院与区民政部门、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立即召开“碰头会”,共同研究解决康康的监护困境。

“康康喜欢妈妈,康康想和妈妈一直在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康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应尽可能地听取、分析并尊重康康的意见。得到康康十分确定的答案后,根据《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要求,该院督促区民政局、区未保中心立即对收养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

该院检察官与未保中心主任一起,通过走访村委会和村民、收养人,详细了解收养人的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婚姻家庭关系、抚育计划、与被收养人融合等情况。与此同时,民政部门也委托了第三方对收养人开展收养能力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其符合收养要求。

2023年12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康康有了“新家”,在新妈妈的悉心照料下,康康逐渐适应了新的生活,脸上多了些笑容。

“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在于不怕做得太多,只怕做得不够好。只有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从‘心’赋能,‘未’爱出发,以检察履职汇集更多力量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展,才能让更多的孩子在‘阳光树’的绿荫下茁壮成长。”检察官说。⑱

编辑: 张婧仪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