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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告天后”到“民族品牌”:新中国早期广告的艰难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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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5:00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广告的发展轨迹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与民国时期广告的繁荣、多样、市场导向不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广告被赋予了更多"宣传"功能,成为国家经济建设、思想教育的辅助工具。

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民族资本收归国有,国家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商品生产、分配、销售均由国家统一调控,市场自由竞争逐渐削弱,广告的"促销"作用随之被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广告被完全废止——相反,它在国家主导下转型为"宣传工具",被广泛用于推广政策、动员群众、弘扬精神。

电视、广播、电影和海报成为这一时期广告的主要载体,广告语也多带有政治色彩。如"勤俭节约""劳动光荣""支持农业",这些口号既是政治宣传,也带有商品信息成分。例如,当时的"活力牌肥皂"广告并非鼓励个人消费享乐,而是突出其"节约耐用,服务人民"的特性。

1958年,上海广告公司成立,是新中国第一家国营广告企业,标志着广告行业的初步制度化。该公司承担了大量展览、商品展示、外宣宣传任务,为后来的广告复兴积累了经验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广告中仍有一些"明星效应"现象。著名演员秦怡、赵丹等常常出现在商品宣传中,被誉为"广告形象大使"。他们不为盈利代言,而是承担"国家形象塑造"职责。例如秦怡为上海牙膏厂拍摄的宣传照,在当时被广泛传播,被誉为"新中国第一支广告"。

然而,1966年文革爆发,广告再度陷入停滞。大多数广告公司被撤销,广告被视为资产阶级商业工具而遭到批判,市场机制全面冻结,广告行业几乎被"清零"。

新中国早期的广告既有政策的制约,也不乏探索的勇气。它们试图在国家主导与大众传播之间寻找平衡,既服务政治,又不完全放弃创意,留下许多具有时代风格的图像与语言,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殊的文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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