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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6万元、1.5万元!鹤壁一地公布两例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鹤壁新闻网
2024-09-20 2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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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牢淇县肉类产品食品安全防线。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虚假的内容标签、说明书的食品案

2024年4月27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12315投诉称购买某公司生产的产品后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值存在虚假标注问题。

2024年4月29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食品有限公司调查情况,发现该公司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中显示的营养成分表与在现场发现的内包装袋上营养成分表完全不一致。经查,该公司未按照产品检验数据对营养成分标签进行标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没收包装袋,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罚款36000元的行政处罚。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4年5月20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对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未能出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何任职文件及资质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安全生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未建立食品安全员守则,未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2024年6月3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该公司仍未能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制定岗位职责,仍未建立健全并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其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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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 编:沈卫中

校 对:王艳茹 丨 审 核:冯丽敏

总值班:陈 鸿 丨 监 制:靳丽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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