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华龙区仲裁委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7500元。庭审期间双方就争议的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仲裁员的引导下,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结束后,仲裁员本着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协商,多方位释明利害关系,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经过仲裁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公司同意支付申请人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使得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华龙区仲裁委通过庭前庭后调解的方式,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0起,涉案金额150多万,有效的维护了华龙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华龙区仲裁委将继续遵循“先调解、后仲裁、多调解、少仲裁”的办案理念,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