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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业核算标准为应对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开了个好头
元宇宙与碳中和研究院
2024-03-26 18:49:00

铝业核算标准为应对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开了个好头

2024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4〕86号).https://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3/t20240315_1068508.html

相对之前的火力、钢铁指南而言里面有两个比较重要的变化。

1.电力排放因子采用了2023年度不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交易电量的全国电网二氧化碳排放因子0.5942 tCO2/MW∙h。

虽然该排放因子相对于2022年的0.5703有所上升,但因为排除了非化石能源电力交易电量,因此避免了绿色电力的重复计算,有利于国际互认。

同时,该指南还提出了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间接排放的认定条件:

同一家企业内自产非化石能源电力通过专线直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电力;

以及电力用户与非化石能源发电企业签署市场化交易合同,并通过电网配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等两类电力,其间接排放按 0 计算。

其中,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要求提供发电与用电双方签订的市场化交易合同(对于无法提供合同的,应同时提供交易承诺书、交易公告和交易结果),以及按合同执行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和由省级及以上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结算凭证。

存量常规水电和核电可不提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

以上方法,比较清晰明确,有利于与欧盟、英国等国家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国际碳足迹/EPD标准等互认。

考虑到中国全国碳交易市场是与欧盟EU-ETS可以相对标的一个碳市场,而欧盟CBAM的计算方法又是基于EU-ETS,如果中欧双方在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排放因子等关键核算流程上互认,那么中国企业的碳核算结果可以直接被欧盟CBAM认可,成千上万的中国企业可以减少为CBAM咨询与填报所付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且有利于中国企业更便利的进入欧盟市场。

因此,建议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主动与欧盟EU-ETS及相关机构接洽,从以上涉及互认的各个方面去进行基于科学和实事求是的讨论,为两个碳交易市场层面的互认做好基础性工作。

2. 核算涉及的关键参数由 11 个减少至 2 个(即铝液产量和电力消耗量),其他采用缺省值。

这一做法可以相当程度上降低企业在碳核算相关监测等工作上的成本。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各类碳排放因子的计算过程、参考数据等的公开透明,凡是不涉密的,都应该公开,便于包括欧盟在内的各个经济体在涉及碳市场互认时参考。

《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围绕发展大局,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政策要认真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涉企政策要注重与市场沟通、回应企业关切。实施政策要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防止顾此失彼、相互掣肘。

作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监管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如果能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及稳外资,稳外贸等大方向,并在政策与制度层面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好基础性工作,那就是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是相符的,应该鼓励的。

希望包括生态环境部在内的各个部委,都能主动积极探索和作为,为中外绿色产品互认,为中国企业走向全球市场,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提供基础性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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