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5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进一步加强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增加鼓励开发和推广符合学前儿童需求的作品、产品和研究成果相关规定;规范涉及学前儿童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相关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强化文物认定制度,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文物收藏单位注意义务;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明确禁止出境文物的具体范围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作的关于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充实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的内容;增加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国际合作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对开采矿产资源形成的尾矿库加强管理,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能源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增加国家推动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的规定;规定能源用户应当积极参与“能源需求响应”,增加规定引导能源用户促进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的关于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增加规定共享反洗钱信息应当符合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增加规定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涉及客户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处理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监督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完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相关规定;增加每年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内容;将执法检查中好的实践做法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增加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认真总结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仲裁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作了说明。
为推动航运和贸易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海商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贺荣作了说明。
为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作了说明。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总结试点经验,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说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了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鹿心社、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家毫、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分别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