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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布三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顶端河南应急
2024-08-29 16:13:45

为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2·4”瓦斯超限案

2024年2月4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14区煤柱胶带顺槽中段、下段掘进工作面分别发生瓦斯超限险情。由于该起险情存在事故隐患,洛阳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组成调查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要求对该起险情进行调查。经查,新安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未按规定对14区煤柱工作面进行围岩稳定性和胶结状况考察,未按规定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并组织专家论证,未将相邻采空区瓦斯涌入的风险列入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并制定管控措施。

处理情况:对新安煤矿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某、王某、魏某和新安煤矿党委书记张某给予诫勉谈话,对新安煤矿矿长任某等其他7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警告、记过和免职处理。

案例二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4·11”瓦斯超限案

2024年4月11日,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13020轨道顺槽车场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险情。由于该起险情存在事故隐患,洛阳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调查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要求对该起险情进行调查。经查,云顶煤业有限公司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13020轨道顺槽车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防片帮措施,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矿井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处理情况:对云顶煤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对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某给予诫勉,副总经理范某、田某调离岗位,总工程师何某、副总经理孙某等其他10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警告、记过和降职、撤职处理。

案例三 永泰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案

2024年4月8日,永泰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投影塔着火。由于该起事件过火面积虽小但社会影响较大,洛阳市老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消防大队对该起险情进行调查。经查,该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河南三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对分包单位河南盈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河南盈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特种作业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处理情况:对河南三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做出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周某做出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河南盈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出罚款7.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做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将无证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高某、李某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来源: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 赵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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