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驻浚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真正实现了司法护“薪”,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原告陈某承接了被告孙某承包的某桥梁护坡工程,经结算,被告需支付原告劳务费680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据,经催要,被告陆续支付60000元,下余欠款8000元拒不支付,原告陈某到浚县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标的额较小,诉调对接工作人员征得陈某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随即与当事人联系,得知双方在私下沟通还款事宜过程中已多次产生言语冲突,且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一旦见面极有可能产生肢体冲突。考虑到以上情况,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耐心给当事人做工作,经调解,被告同意先行支付欠款3000元,下余欠款5000元一周内还清。
被告孙某通过转账支付了3000元后,下余欠款5000元未按照约定支付,引起原告的极度不满。原告私下联系被告追讨欠薪过程中,双方再次言语过激导致矛盾升级。调解员得到消息后,立即约见双方当事人,劝告原告一定要用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告诫被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将来一旦败诉进入执行程序,还可能面临列入失信黑名单、财产被查封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双方情绪缓和,一件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事件成功避免。被告主动将5000元现金通过调解室交付给原告,该案欠薪全部结清,案结事了。
小案件,大民生。工资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基础,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浚县法院持续加大对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努力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效果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真正为农民工解“薪愁”。
供稿:常翠霞 | 编辑:王馨浩
初审:谷梦龙 | 复核:耿萍 张玉伟 | 终审:骆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