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工资结构调整是否属于变更合同?
河南就业
2024-08-23 11:59:52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REC

小纪在半年前入职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水平有明确的规定,她的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4000元+岗位工资4000元。但半年后,周经理突然通知她,由于公司进行工资改革,她的工资构成也会发生一些“小小的变化”,但总额不变,让她不要担心。

结果,发工资时小纪却发现自己只拿到了7500元,她赶紧去财务查看工资条,才发现她的月工资构成变成了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3000元,其中绩效工资是浮动的。也就是说,小纪这个月的绩效工资被扣了500元。小纪又追问绩效工资是根据什么绩效考核标准发放,周经理坚称这不属于降薪,对考核标准含糊其辞。

小纪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询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属于以降薪的方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了解来龙去脉后,监察员告诉小纪,公司的确涉及违法变更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小纪的工资总额不变,但由于工资结构发生了变化,其中的一部分成为浮动工资,意味着她要拿到原来的工资总额,就要满足新的条件,这属于加重劳动者的劳动义务,自然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且,公司至今也没有告诉小纪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绩效工资的具体系数等,这更是侵犯了她的劳动报酬权。从各个角度来看,公司都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且这种变更对劳动者不利,因此违反了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协商一致的法律规定。

最后,经过监察员执法,公司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按照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补发小纪的工资,并将涉及其他员工的工资变更都撤销。小纪这才松了一口气。

点亮在看 帮助更多的人知道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