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于新豪 王莹莹
“我种的白菜,你们未经同意就铲,你们要赔偿我的白菜!”“这是我家的土地,你在我家的土地上种菜”“谁说这是你家的,我已经种好多年啦!”
近日,鹿邑县委第六巡察督导组来到鹿邑县穆店乡王安行政村,看到村民周某力与周某玲两人因土地权属不清产生矛盾,双方在现场争吵并且发生了肢体冲突。由于现场情况混乱,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工作组了解情况后,及时劝阻并耐心地疏导,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乡村两级,同时督促跟踪办理。时时了解事情进展情况,与乡村一起研究解决办法。
乡村两级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开导,同时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到现场去讲解土地纠纷的法律知识。最终达成一致,周某力同意将庄北地后移50公分给周某玲,周某玲将周某力宅基西边的地儿全部给周某力,二人并在村支书和村民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并重新丈量了界线,双方的矛盾得到圆满化解。“群众事无小事,我们在工作中特别关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督促乡村两级着力化解,不但能够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还能推动乡村两级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避免基层矛盾不断累积。”第六巡察督导组组长齐辉善表示。鹿邑县委巡察办把村民当家人,把群众的事当家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基层巡察督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不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也提高了巡察督导的公信力。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