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朱羿)6月15日,第四届全国师大法学联盟教育法治高端论坛在西北师范大学举行,论坛以“教育法治的理论创新与制度变革”为主题,来自全国65所高校及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与会,围绕教育法治的前沿议题进行了研讨。
“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及教学体系探索”成为与会专家关注重点。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东师范大学共建)副主任任海涛表示,中国教育法学的形成与发展根植于社会实践需求,其演进逻辑与学科体系化进程凸显了“实践创新”的核心特征。教育家王树国对现有博士教育模式脱离实践的反思应引起教育界深思。我国教育法学以中国教育实践为根基,通过立法回应、司法判例、政策引导与学术创新交互作用,逐步构建起兼具中国特色与时代适应性的学科体系,其未来发展应持续聚焦教育法典编纂、人工智能治理、职普融通等新兴领域,强化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杜睿哲认为,教育程序法的体系化构建是教育法典编纂的核心任务之一,需以公民受教育权保障为逻辑起点,聚焦狭义教育程序法,突破公私法二元框架。当前教育单行法程序存在规范碎片化、空洞化,导致行政程序缺位、纠纷解决忽视教育特殊性、监督机制不足等问题。他建议在教育法典总则中规定教育正当程序原则,在分则中规范教育特别行为程序、教育救济程序、教育监督程序等内容。
在教育法学知识体系构建视域下,教育法学的“自主性”导向与“实践性”导向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昕表示,教育法治是一个涉及政治、社会、经济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议题。教育法治的核心命题是协调教育的政治性、人民性与战略性三重属性,要求政府通过尊重、保护、实现三重义务保障受教育权,并平衡国家战略与民生需求等主要关系。面向未来,教育法治需依托公共服务制度化框架,明确基本、非基本服务分类治理,并以非营利性机制为核心,构建法律、财税与治理协同的普惠性教育生态,支撑教育强国战略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包万平认为,随着高等教育法治化和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当代大学生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日益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大学探索学生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机制,收到积极成效。面向未来,大学内部治理的重点是实现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法权合理配置。
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俞昊鹏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亟须破解学生管理领域“形式法治”困境与法治教育实效不足等问题。法治教育融入学生教育管理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普及法治知识、培育法治信仰塑造学生公民性,同时规范高校自主管理权以保障程序正义。需依托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的学科共建,构建制度化法治素质教育体系,推动教育思维向系统性、贴合性转换,最终通过深化依法治校理念、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实现学生管理从形式到实质的法治化转型,培育具备健全法治思维的时代新人。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旭东表示,我国教育法学研究正日益从规范研究走向制度综合、从封闭领域走向跨领域融合。
在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向赟看来,卓越法治人才教育面临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挑战,新晋法律人才普遍存在实务能力不足的“水土不服”现象,根源在于教育体系忽视“实务应用型能力”。建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通过真实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双师型”导师、技术赋能、以用定评等方法强化培养。同时强化伦理教育,借鉴国际经验将伦理教育贯穿培养全周期,以案例警示“专业与伦理并重”,最终培养出专业精湛的卓越法治人才。
会上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揭牌成立,该研究中心旨在深入学习阐释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新时代教育法治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扎根甘肃、辐射西北、面向全国,为甘肃省乃至国家教育强国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撑、政策咨询和实践引领。
论坛由全国师大法学联盟、西北师范大学主办,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兰州工商学院法学院、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