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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消息,8月20日18时55分,巩义市启动鲁庄镇、回郭镇、芝田镇、西村镇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巩义市气象台2024年8月20日18时48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过去1小时,巩义市鲁庄镇降水量已达49.6毫米,且降水持续,预计未来6小时内,巩义市鲁庄镇、回郭镇、西村镇、芝田镇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巩义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8月20日18时55分启动鲁庄镇、回郭镇、芝田镇、西村镇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相关镇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做好巡查防守、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工作,全力做好突发强降水防范应对。
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办发布应对工作通知,督促各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市防办。根据需要调派专家指导组督导、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备汛措施落实及汛期暴雨洪水防范应对等工作,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并通报成员单位。
(2)市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建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对各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
(3)市防办常务副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值班。
(4)应急、水利、建管、交通、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在重点区域预置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
(5)电力、通信、建管、发改、交通、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依据本单位防汛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7)发生洪涝灾害的镇(街道)按照本级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指令,安置好转移避险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和处置情况的研判,必要时请求市防指进行支援。
(8)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市气象局每日5时、16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每日16时报告水情信息;市农业农村局每日16时报告农田渍涝灾害信息;市应急局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各镇(街道)每日16时向市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市防办每日17时向郑州市防办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来源:巩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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