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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 农村道路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河南交警
2024-09-27 22:16:47

本期聚焦农村交通安全出行问题,先来看一起近期发生在农村地区的事故:

2024年5月16日6时43分许,在濮阳范县王楼镇石油路路庄红绿灯处,岳某新驾驶豫JF56**小型轿车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追尾至强同向行驶的赵某亮驾驶的豫J9H0**小型轿车的尾部后,赵某亮驾驶的豫J9H0**小型轿车撞倒右前方由东向西行驶向南转弯的刘某运驾驶的无号牌农用三轮车,造成刘某运、乘坐人刘某运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的程某春、袁某民三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发现岳某满身酒气,经吹气式酒驾检测仪检测豫JF56**小型轿车驾驶人岳某体内酒驾含量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农用三轮车驾驶人刘某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最终受到法律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自觉抵制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同时,也请广大农村地区驾驶人,切记做到不无牌无证驾驶,不超速超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农村地区平交路口、等级公路穿村过镇等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呈多发状态,那么过往车辆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在经过此类路段时,都应坚持“一慢二看三通过”,即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必要时可停车瞭望,同时要鸣笛示意,在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来源:濮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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