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保交流与合作,共同防范打击保险欺诈行为,近日,济源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济源保险业反欺诈工作座谈会。济源公安局金融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刘超、济源金融监管支局卢轶帆、23家保险机构反保险欺诈分管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协会秘书长石克勇主持。
会议围绕当前对反保险欺诈案件线索集中排查、串并以及疑似高发案件的类型等情况进行深入研讨,针对当前反欺诈工作中存在的现象和弊端各抒己见,建言献策,进行了深层交流。
刘超对下一步加强警保合作,共筑反欺诈防线提出4点工作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警保合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重点,切实把警保合作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协作,建立打防联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宣传,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卢轶帆分析了当前行业反欺诈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下一步,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发挥统筹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导作用,机构要切实履行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体责任,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数据共享、线索串并、协调联动,构建“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提升行业整体反欺诈能力,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石克勇就行业进一步做好反保险欺诈工作提出4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系统规划。机构要承担反欺诈的主体责任,将反欺诈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进行规划,协会要继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搭建完善反欺诈工作平台。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将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诈行为列为反欺诈重点,坚决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进行打击。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欺诈案件,要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注重方法,务求实效。行业和机构要加强对不同类型的欺诈案件有针对性开展反欺诈工作,治理机会型欺诈以预防为重,治理职业型欺诈以打击为主。四是积极探索,善于总结。行业在健全反欺诈工作体系、强化与公安部门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适合济源市情、适用行业实际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机制。
来源 | 济源市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