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境外债务重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的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已由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即“最终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
此次重组进展公告中,远洋集团鼓励尚未签署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尽快审阅协议,并在最终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向信息代理人递交有效的经填妥及签署的加入函件及参与债务通知。
关于提早同意费用,公告指出,于2024年8月8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将有资格以现金形式收取提早同意费用,金额相当于特定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10%。而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将有资格以现金形式收取基本同意费用,金额相当于特定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