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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检察管理 | 笔谈】(31期)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优解
河南检察
2024-10-30 08:54:30

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优解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艳华

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站位高远、着眼全局、立足实践,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目标,聚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研究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调“要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并将其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基层检察机关处于社会治理、案件办理、服务群众一线,必须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制度机制、抓好守正创新,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一、转理念、提认识,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知者行之始。思想认识到位,才能确保行动上的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最高检党组坚持以科学思想引领指导实践,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根本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重要方面。从政治责任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本质上是讲政治的具体化、实践化,是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有机统一,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基本载体和重要抓手。从法理基础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眼于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佳,是统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的综合把握,体现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办案”是检察履职的主要方式。从实践导向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是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是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标准、基本要求。我们要自觉从政治责任、法理基础、实践导向上不断深化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解认识,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一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努力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高质效意味着要有“国之大者”的全局意识和战略眼光、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和一如既往的责任担当,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打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检察视窗。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以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统筹融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协同推进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多元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持续优化检察环节惠企服务,落实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一揽子检察政策,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用法治保障织密营商环境“防护网”。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对侵害民生民利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法律监督,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立足“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理念,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持续做好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持续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三是坚持为法治担当。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正确运用检察裁量权,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行刑反向衔接等制度,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稳妥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模式,用好检察办案资源去促进行业、社会弥补管理中的一些漏洞、缺失,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把准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履职要求,攻克难点做优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稳扎稳打做精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时代聚焦和质效体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法治与现代化的交融共促,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离不开检察工作现代化,而检察工作现代化是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这一发展进程始终穿插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履职过程中,以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正是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不断贯通融合实践下,检察机关才能不断破除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提速增效。

二、强机制、提质效,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高质效”包含着对质量、效率、效果的更高要求和对三者有机统一的科学认知。首先,是对办案质量的高要求,高质量是落实高质效的前提和基础。办案质量提不上来,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服务高质量发展,就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其次,是对办案效率的高要求,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事关公平正义。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如果办案效率不高,就会影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甚至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念,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再次,是对办案效果的高要求,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办案效果好不好,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在“办好”。“办好”意味着充分运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将“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的检察办案统一于“看得见”“感受到”“可评价”的公平正义,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一是完善案件审查处理机制。这是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重要的、基础性的职能,就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时,强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特别突出“审查”二字。案件审查包括查阅卷宗、审核证据、调查核实、讯问询问、听取意见等方式,是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的基础环节。不仅逮捕、起诉需要审查,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职能,也都离不开全面细致的审查工作。可以说,只有高质效审查案件,才能高质效办好案件。要坚持在审查中监督、在监督中审查,更加注重从审查环节发现纠正执法司法中存在的深层次违法问题。要把“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处理之中,其中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侧重于如何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侧重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侧重于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要求全面准确统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二是构建依法综合履职机制。依法综合履职是履职理念、方式、体系的优化和发展,是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实现路径,有着特殊的要求和内涵。综合履职的首要之义,就是在检察履职过程中要注重整体办案效果,客观上要求各项检察职能协调互补,统筹联动发力。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理念引领,树立系统观念,注重从检察工作的整体性出发,加强检察职能耦合,防止将综合履职等同于各项检察职能简单组合、简单叠加。检察机关在“四大检察”领域要忠实履行好各自领域内的职能,每位检察官努力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塑造自己,成为检察业务的多面手,便于检察机关根据一体化原则和工作需要进行办案人员的调配使用,保障不同部门检察官的合作配合。每一个职能领域内的业务也不尽是单一性的,因此,检察人员需要在综合履职方面提高意识,彼此兼顾,确保全局工作都能做到有声有色。三是规范监督办案方式机制。监督办案高质效,需要监督办案方式完善创新。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以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还原客观真实。规范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强化对重大监督事项的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要推进数字专项监督实战实效更突破、场景应用集成贯通更有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更深入,推动形成智慧治理驱动力、撬动力、变革力。

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是“高质效”的三个侧面,但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而是要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全面把握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又内在统一的关系。在实践中,既要通过夯实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也要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管理、促规范,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坚强保障

2024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应勇检察长强调“高质效办案必然要求高水平管理,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会后紧接着最高检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重视管理、抓实管理、优化管理是最高检树立的鲜明导向。由此,省检察院决定今年在全省三级院全面部署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段文龙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检察管理,抓手是建制度、促规范,关键是强落实、提效能,最终目的是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情。推进和实现高质效检察管理,必须在检察业务、检察政务、检察队伍上实现全覆盖。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难在“每一个”。一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严把“三个关口”,提升数据管理质效。首先严把数据填录关,梳理问题早纠正。充分利用“数检通”功能,全面梳理案卡错填、漏填和不规范填录等共性问题,编制《案卡填录注意事项》,明晰案卡填录规则,降低案卡填录错误率。同时,加强对业务部门专项培训,系统学习最高检《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全面讲解各类案件案卡填录项目,形成共识,从源头上防范填录问题发生。其次严把流程监控关,发现问题早提醒。深化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制作流程监控日记和问题台账,实现监控精细化,做实数据监管,有效整治办案环节不规范情形。最后严把数据核查关,跟踪问题抓整改。通过“日查月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核查数据问题,每月召开案件数据质量通报会,重点通报数据填报等情况,对多次提醒仍不修正的案卡填录等问题,点名道姓当面通报,压实检察官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政务管理。首先加强检务保障。结合深化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善检务保障信息及应用,实现对经费、装备和后勤管理的精准化保障,为业务建设提供支撑。其次推动机关环境整体提升。深化文明创建成效,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务保障的重要内容,发挥文化育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影响力,大力推进“书香检察”建设,建好用好文化阵地,让“书香检察”蔚然成风。再次持续深化制度机制“立改废”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握工作规律,加强统筹谋划,积极完善涵盖政治建设、检察业务、政务保障等各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以制度机制规范业务管理,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最后规范决策执行机制,健全决策执行协调机制、反馈机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提高决策执行的质效水平。规范决策督查制度,认真执行“13710”督办制度,将重要决策列入跟踪督查范围,确保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在全面从严治检的同时,用足用活政策,扎实做好从优待检工作,聚焦干警所需所盼,办好若干实事,努力用组织温暖感召行为自觉、激励担当作为。健全检察干警入职、晋升、获奖、退休等荣誉仪式,切实增强干警获得感,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职业尊荣感。要进一步加强职业保障建设,建立检察官依法履职风险防范、容错免责、人身安全保护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机制,强化检察官权益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工作使命崇高、任务艰巨,必须牢牢把握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形象作风、强化专业能力,在统筹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努力实现监督办案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为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校对: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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