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岁的孩子懂什么!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太严苛了!” 在社区组织的法律研讨会上,家长代表刘女士情绪激动地拍着桌子。一旁的律师王先生立刻反驳:“现在的孩子心智成熟早,有的 12 岁少年犯下重伤他人的恶行,不追究刑责,怎么给受害者交代?怎么维护法律的威严?” 双方争执不下,现场气氛剑拔弩张,而这场争论的核心,正是备受关注的刑责年龄下调问题。
现行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存在诸多弊端。目前,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规定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标准在过去的社会环境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局限性日益凸显。
首先,现行标准难以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的趋势。如今,网络信息爆炸,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信息繁杂多样,心智成熟速度加快,部分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恶性程度令人震惊。例如,某地曾发生一起案件,一名 13 岁少年因与同学发生矛盾,怀恨在心,竟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将同学捅成重伤。由于未达到当时的刑责年龄,该少年仅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这让受害者及其家属难以接受,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法律公平性的质疑。类似案件并非个例,越来越多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而现行刑责年龄标准却无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法律制裁,导致法律在遏制此类犯罪行为上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
其次,现行标准可能导致对受害者权益保护的缺失。当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犯罪行为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受害者及其家属不仅在身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还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慰藉。在某起案件中,一名 14 岁以下的少年将同村的老人打成重伤,老人因伤势过重落下残疾,家庭为治疗花费巨额费用。但由于施暴者未达刑责年龄,无法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也因施暴者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落实,受害者及其家庭陷入了困境。这种情况使得法律在保护受害者权益方面出现了漏洞,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再者,现行标准在教育矫治低龄犯罪未成年人方面存在不足。单纯地将未达刑责年龄的犯罪未成年人送往专门学校或进行家庭管教,缺乏法律强制力的约束,难以达到有效的教育矫治效果。部分低龄犯罪未成年人因没有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矫治结束后再次实施犯罪行为。例如,某少年在 13 岁时因盗窃被管教,释放后不久又参与抢劫,最终在 15 岁时犯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罪行。这表明现行标准下的教育矫治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低龄犯罪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
在这样的背景下,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 12 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法律公平角度来看,降低刑责年龄能够对实施严重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的法律制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犯罪者年龄小就对其严重犯罪行为网开一面。对于那些故意实施重伤他人行为的 12 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从社会预防犯罪角度,降低刑责年龄可以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当低龄未成年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在 12 岁后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犯罪行为将面临法律制裁时,会对犯罪行为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这一举措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即任何严重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无论犯罪者年龄大小,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此外,将刑责年龄降至 12 岁,还能更好地实现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通过法律程序,让犯罪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承担刑事责任的过程中,接受更系统、更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例如,在司法程序中,除了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刑事处罚外,还可以结合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他们认识错误、重新回归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 12 岁是适应社会发展、弥补现行标准弊端的重要举措。当然,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建立专门的少年司法体系,确保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审判和矫治更加科学、合理,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