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9日,福星股份发布公告,宣布为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后湖置业”)提供6.00亿元的借款担保。
公告显示,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后湖置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签署《房地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亿元,,借款期限5年。
该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借款期限为5年,借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
后湖置业作为福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06日,注册资本为2.9亿元,主要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福星股份持有后湖置业100%的股权。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8,923.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2,590.09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8,923.1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的54.48%)、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2,590.0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65%)。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