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00时43分,漯河交警宁洛高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型轿车在宁洛高速洛阳方向501公里左右的行车道内逆向行驶。
接警后,大队值班巡逻民警立即寻找违法车辆,15分钟后,在523公里处发现该车辆在行车道逆向疾驰而来,民警当即通过鸣笛喊话将该车拦截,随后迅速设置警戒。驾驶员下车后民警发现其十分慌张,便将驾驶员转移到副驾驶位置,由一名民警驾驶车辆在警车的护送下就近驶离高速。
经了解,驾驶员鲁先生家住汝州,当晚驾驶车辆从汝州出发到周口办事。在谭庄服务区休息后,鲁先生一边与别人微信聊天,一边驾驶车辆,加上对路况不熟悉,竟直接从服务区入口逆向驶入高速公路。上了高速后鲁先生不知道如何驶离,大脑一片空白,所幸当时路面车辆避让及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在对鲁先生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后,漯河交警宁洛高速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漯河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是单向全封闭快速通行道路,在高速上逆行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自己的行驶路线,在行驶过程中多注意观察高速公路上的标识标牌,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驾车时要专心,切勿打电话、聊天,以免分心。
编辑:王家辉
校对:张鸿雁
审核:蒋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