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测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定于6月25日至30日组织开展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定于7月5日至14日组织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试、体检等环节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入围面试(测试)人员公告》,确定入围面试(测试)人员507名,其中管理岗位入围面试147名,工勤技能岗位入围专业技能测试360名。(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管理岗位。应聘人员于6月25日上午9:00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联络保障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3号)报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7月5日上午9:00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联络保障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3号)或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6号)报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于6月23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8:00登录网站(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xzcrjbfjczz),选择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试、体检的地点,并于7月1日上午9:00至5日下午18:00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工作证。
2.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
3.笔试成绩单。
4.公开招聘报名表(须从https://www.jdpta.com报名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5.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6.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对应的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除上述材料外,应聘人员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处、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或就业指导部门)盖章、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并加注培养方式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尚未取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说明。
②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注联系方式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③“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⑤“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⑦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目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岗位;本人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自由职业者、待业人员、其他人员的,还须另纸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须本人手写签名)、公派学习说明材料(须选派单位出具)、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测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报事业编招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评
(一)管理岗位。定于6月25日在资格复审后开展。
(二)工勤技能岗位。定于7月5日在资格复审后开展。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但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重要参考。
四、体能测评
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面试环节。
(一)体能测评时间定于6月26日上午,应聘人员于当日7:30在成都体育学院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报到,自备适于运动的衣物,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成绩单按时报到。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五、面试(测试)
(一)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定于6月28日进行。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使用结构化面试题本,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成绩单于当日上午7:30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3号报到,截至当日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定于7月6日上午10:00至12:00进行。应聘人员须于当日上午9:40前到达考点(考点位置在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上明确,报到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以及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截至当日上午10:30没有进入考场的应聘人员,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测试)成绩×50%
面试(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测试)加试。
七、体检
根据面试(测试)结果,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及面试(测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原则,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遇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视情顺延递补体检对象。
(一)管理岗位。体检暂定于6月30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体检暂定于7月14日在应聘人员选择的成都市或拉萨市进行。具体安排将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发布后,通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具体安排将在体检结束后通知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如进入面试(测试)应聘人员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测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上述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测试)、体能测试当日按规定实行全天封闭管理,应聘人员所携带的与面试(测试)、体能测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手表或电子手表、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考点。请应聘人员在抵达考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工作人员将使用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测试)考场规则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四)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测评测试;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如考点各环节报到时间、地点或有关要求有变动的,以招聘单位最终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891-6580236。
欢迎各位应聘人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入围面试(测试)人员名单
2.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3.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考题范围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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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彦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