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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城关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效果好
范县人民法院
2024-08-30 20:41:11

2024年1月16日,被告张某驾驶小轿车在范县王毛线驾驶途中,因雨雪天路滑,刹车失控出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冯某受损,该车投保有较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处理未果,原告于2024年8月26日诉至法院,经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调处,原告冯某、被告张某、被告某保险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次日经范县法院城关法庭依法“司法确认”,双方领取了民事裁定书,保险公司根据调解协议迅速办理了理赔,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高效实现案结事了。

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具有“零成本、速度快、程序简、效力高”的特点。司法确认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渠道。

近年来,范县人民法院针对家事纠纷、小额债务、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直接起诉的,在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到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便依法、及时、快捷地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同时,经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由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即可赋予强制执行力,起到和诉讼裁决同样的法律效力。范县法院不断加大宣传司法确认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司法确认规定的不收费、可执行、效率高等作用,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8件,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范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供稿:城关法庭

编辑:张   宁

初审:刘仁强

复核:郝亚东

终审:刘志平

范县法院微信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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