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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归集扩面 服务“住有所居”
洛阳网
2024-10-12 17:56:57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是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实事。30年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全市住房公积金建制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度惠及面不断扩大。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约2万家单位为120余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30余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近600亿元,归集余额达到330余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万余笔600亿元,贷款余额300亿元,支持购房面积3000万平方米,有力支持了职工购房安居。

近年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推动归集扩面。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缴存单位2232家,新增职工9.03万人,民营企业实缴职工和新增职工人数逐年递增。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的不断深入,职工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里的录用职工,不仅包含聘用人员,同样也包含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少缴、欠缴等行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以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住房公积金催缴文书671份,受理职工投诉116起,为职工执法追缴69万元,责令企业限期缴存215万余元,督促企业主动补缴1970余万元。

除了企业、事业单位,洛阳还积极推动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自愿缴存使用机制,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凡已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截至9月末,今年全市已新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1316人。(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王珂)

编辑: 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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