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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金铺法庭:调解离婚促履行 案结事了创和谐
汝南县法院
2024-08-22 20:12:57

近日,汝南县法院金铺法庭王睿法官在调解原告李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之后,继续跟进案件的履行情况,提醒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点赞与好评。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办理结婚登记,并生育一子,本应和和美美的小夫妻,却因为感情纠纷长期分居。因被告父母养育孩子,原告要求见孩子多次无法见到,起诉到法庭坚决要求判决离婚。庭审中,双方矛盾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王睿法官在查清争议事实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权、探视时间及方式等达成协议,和平分手。

为践行“枫桥经验”精神,防范履行中双方再次发生矛盾,王睿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进行释法答疑,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在法官协调下,双方历时一周,对探视孩子、支付抚养费、交付生活用品等义务履行完毕,双方还保证今后再无任何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官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

法官在结案后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最高效、最便捷的方式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成本和诉累,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双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后续矛盾,努力做到案件事了,不引发新的矛盾。这是汝南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审执工作中永葆为民服务初心、高度为民负责的一个真实体现,也是对“枫桥经验”的进一步继承与发扬。

通讯员:杨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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